标题:锡林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锡林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05-0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5-01 15:37:25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锡林郭勒盟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行署2024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 中共锡林浩 特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锡林浩 特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和警 示教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市政府决定全 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锡林浩特市 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盟委、盟行署、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自治区和盟 委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巡视 整改整治,通过为期 8 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公共资源领域明招暗定、提高“门槛”、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和企业围标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政 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乱象,深挖彻查背后的利益输送、内外勾连、以权谋私、收 受贿赂等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和阳光交 易,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 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步骤
(一)整治范围。 2023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自然资源交易、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二)整治任务。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和23项具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详见附件 1)。
(三)工作步骤。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查自纠、纠建并举,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专 项整治行动自发文之日起,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结束,分为自 查抽查核查、集中整治整改、总结完善提高 3 个阶段进行。
1.自查抽查核查(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市直各相关部门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对整治工作全过程负责。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自查核查工作。 自查核查工作要紧密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原则上要对治理范围所 有项目全覆盖。对发现问题的所有项目要进行核查,问题集中领
域要进行重点核查。要建立举报核查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电话: 8817846 邮箱:xlhtfgw@163.com,通过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建立由市督促协调组接收,市直有关部门承办, 处理结果按时反馈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对涉及本次整治内容且 线索明确可查的投诉举报,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核查;对重点问 题要专人督办。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在 6 月 15 日将自查情况 形成报告,报市综合推进组。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重点做好项 目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专项治理范围内交易项目总数的 20%;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形成专项整治问题项目清单,逐个核 查,一查到底。
2.集中整治整改(2024 年 7 月 1 日 — 9 月 15 日)。
迅速开展整治整改。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项目要建立整改整治工作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和盟行署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各行业监督部门要根据问题项目类 型、问题性质、情节轻重等类别,对问题项目依法进行分类处置, 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压实问题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 限,形成问题清单和移交线索清单。对存在违反党纪国法问题线 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要坚持边查边改、 立行立改,坚持边发现、边查处、边整治。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 要在 8 月 31 日将整治整改情况形成阶段性报告,报市综合推进 组。
曝光典型问题案例。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新闻媒体,及时曝光一批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和具有代表性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现自我净化。
3.总结完善1高(2024 年 9 月 16 日 — 10 月 31 日)。
持续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委、盟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体系,维护交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托自治区“全区一体化”交易系统和全市联席会议机 制,推进平台数字化转型,规范信用评价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 平,强化协同监管,提升交易监管效能。
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市直行政监督部门要全面总结本部门、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主要做法、重要成 果、典型经验等,形成总结报告于 9 月 16 日报市综合推进组。 市综合推进组梳理汇总后,提炼 2 个以上典型案例 (其中至少 1 个典型问题案例),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报盟行署专项整治办公 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牵 头,按照联席会议组织架构和人员构成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设在市政府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下设综合推进组(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督促协调组(设在市发改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抽调骨干力量,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深入细致开展工作,查细查实问题线索,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确 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督促协调组会同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项目“零报告”的部门实施联合督查、重点核查,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的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 严肃问责。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注重做好本系统纵向指导工作,准确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跟进推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问题项目整改情况。市直各行政监 督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 实抓好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在本实施方案发文 2 周内报市综合 推进组。
(三)健全长效机制。 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在开展项目抽查和依法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市直各部门要通过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 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根据权限进行修订或废止。 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 革创新,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