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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解读—锡林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锡林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5-05 10:01     浏览量:

  1.背景依据: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锡林郭勒盟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大)会议、行署 2024 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中共锡林浩特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和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市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锡林浩特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重要意义:着力整治公共资源领域明招暗定、提高“门槛”、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和企业围标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乱象,深挖彻查背后的利益输送、内外勾连、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和阳光交易,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3.主要目标:通过为期 8 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 4 个方面和23 项具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深挖彻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切实

  改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使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4.整治范围: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5.怎样整治整改?

  各行业监督部门要根据问题项目类型、问题性质、情节轻重等类别,对问题项目依法进行分类处置,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压实问题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和移交线索清单。对存在违反党纪国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边发现、边查处、边整治。曝光典型问题案例,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新闻媒体,及时曝光一批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和具有代表性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现自我净化。

  6.健全长效机制

  市直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在开展项目抽查和依法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市直各部门要通过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根据权限进行修订或废止。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创新,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