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盟、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落实“助企行动”,进一步促进我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不断增加“升规纳统”企业数量,带动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意义
以促企提限纳统、做强做优为指导,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布推进”为原则,坚持引导与规范、扶持与监管、政策配套相结合,实现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三、具体内容
《锡林浩特市2025年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企业“升规纳统”标准、奖励范围和标准、申报时间、奖励程序、保障措施、其他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企业“升规纳统”标准为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企业;2.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3.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法人单位;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法人单位;6.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法人单位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
每个行业又分了“新升规”和“小升规”,1.新升规:指上一年四季度和本年新开业的企业,本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标准,达标次月即可申报纳统。审批通过后,纳入下一个月月度统计报表。2.小升规:指开业一年以上的单位,任何月份达标只能在11月份年度一批次或12月份年度二批次申报纳统。审批通过后,次年3月7日之前统计报表。
奖励范围和标准分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新升规”“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2.5万元—15万元。
申报时间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在升规纳统后的次月即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
奖励程序为奖励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
保障措施中包含了四方面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奖励资金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其他事项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真实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