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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锡市信息办  发布日期:2014-01-29 14:35

  本年度报告由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信息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全市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锡林浩特市政务门户网(www.xilinhaote.gov.cn/)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3年,锡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抓好“四项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场所建设、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突出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领域、抓规范提高、抓制度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培训提高,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锡市政府根据相关条例和通知明确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职责,确定了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信息化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承担政府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013年,全市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0余条,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件。2013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政府办探索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网上巡查制度。明确专人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重点督办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通过电话沟通、实地检查、发送整改督办卡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编制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要求编制了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形式和工作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以及目录的分类。同时,指导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编制了二级、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平台场所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市各行政机关已按照政府办统一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和数据转换,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统一聚合和公开资源共享。

     (五)监督保障。全市各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5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占85%,财政类信息5.1%,规划计划类信息占4.8%,法规文件类信息占3%,行政职责类信息占2%,机构职能类信息占0.03%,人事变动类信息占0.01%,其他信息占0.06%。2013年,主动公开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政府重大会议情况;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公布了在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变动情况、人事任免信息;公布了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情况等。  (二)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未产生费用。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中,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全面、不规范;二是一些部门工作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2014年,我们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加强重点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调度,持续推进工作开展。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