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浩特市民必知的“双通道”药品购买与报销指南 | |||
索引号:01166760-1/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医疗卫生 \ | ||
概述:锡林浩特市民必知的“双通道”药品购买与报销指南 | |||
成文日期:2025-03-1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3-19 10:22:5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帮助广大群众了解“双通道”管理药品惠民政策,更好满足全市参保患者对国家谈判药品合理用药需求,让国家谈判的好药、高值药、救命药买得到、报得了,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什么是“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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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是指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就医所需的国家谈判药品,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通过“双通道”,提升国家谈判药品可及性,让参保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以报销的国家医保新药、好药。简单说,就是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国谈药品,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购药报销。
哪些药品属于“双通道”管理范围?
1. 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2. 特殊药品类型,包括抗癌药、罕见病用药、高值生物制剂等。
“双通道”药品可以医保报销吗?
参保患者凭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中心系统开具的外配处方,可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内的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锡林浩特市“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锡林浩特市参保职工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特殊用药,报销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即门诊特殊用药支付费用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参保职工在市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执行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购买非慢特病谈判药品按职工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与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
锡林浩特市参保居民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特殊用药,报销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即门诊特殊用药支付费用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参保居民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时执行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哪些定点零售药店
可以提供“双通道”服务?
目前,锡林浩特市暂定22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双通道”药店及药品配备目录公布如下,请参保群众根据用药需求就近选择您所需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