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公共文化服务 \ | ||
概述:关于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 |||
成文日期:2024-01-22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1-22 15:17:4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近日,本行政机关受理了1家企业提出的设立非学科文学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申请,经材料审查、实地勘察,符合设立条件。现对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锡林浩特市梵莫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闻盛花园小区31号楼7号商铺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范 围:非学科艺术类培训机构(美术)
法定代表人:冀琳
公 示日 期: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0日(7个工作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相关规定,被公示单位的办学场所(地)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殡仪馆、医院太平间、传染病院、监狱和看守所等建筑。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上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479-8263709
通讯地址: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
邮 编:026000
公示机关: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公示日期: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