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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信息分类:产品质量 \
概述:锡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成文日期:2024-05-24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5-24 15:43:1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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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5-24 15:43 浏览次数: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锡林浩特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靶向发力、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

  全覆盖摸排 确保监管无盲区

  为确保全市底数实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开展了全覆盖检查。检查中一看其有无强制性认证证书,二看其3C证书内容是否与产品合格证内容一致,三看产品本体或其说明书中有无加贴 3C标志,四看产品检验报告。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22家、电动自行车78辆,抽查认证证书20张,10张证书状态异常,涉及产品已要求商家进行下架处理。

  召开座谈会 夯实主体责任

  为有效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要求商家按照“两个规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商家注册使用“蒙品查”小程序落实“两个规定”填报。针对未落实“两个规定”的问题,执法人员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均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1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已全部落实“两个规定”,并使用“蒙品查”小程序落实“两个规定”填报。

  开展产品抽检 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按照《2024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锡林浩特市地区内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抽检。执法人员还积极向商户宣传严禁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车的相关规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已抽样电动自行车18批次、电池4批次、充电器3批次,抽检样品已全部合格。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继续抓好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秩序,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