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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锡林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来源:锡林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5-03-14 10:14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市工信局制定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

  二、总体要求

  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动火作业安全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其建筑产权方要遵守本文有关规定,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产权方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要对承包、承租方动火作业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方要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动火作业安全职责,委托其他单位(个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受托方动火作业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时,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

  (二)严格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

  (三)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

  (四)严格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六)强化动火作业监管执法和行业指导督促

  (七)强化警示曝光和举报奖励

  (八)强化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九)强化国家标准约束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