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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锡林浩特市市级部门、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锡林浩特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0-18 16:33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完善市级部门和各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赋予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事项通知的要求,完善苏木镇(街道)与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决定建立市级部门、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锡林浩特市司法局立足全市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机制》,于8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15个自然日,并于9月14日完成印发。

  二、出台目的

  围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突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职能,按照分工科学、权责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以加强苏木镇(街道)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为重点,规范苏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着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三、主要内容

  《工作机制》的重点任务共分为2部分8条。

  (一)厘清职责边界

  一要理顺苏木镇(街道)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苏木镇(街道)与相关市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机构的层级关系,有助于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多种优势。二要加强执法协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协作,提供指导和保障,有助于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资源,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二)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一要做好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培训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有助于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二要强化案件移送协调协作,能够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三要做好举报投诉信访受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四要加强执法案件协调会商,能够持续推动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工作规范管理。五要抓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助于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相互配合,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工作落地落实。六要建立完善职责分工争议协调制度,能够增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内生动力,实现全面精准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