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锡林浩特市第五轮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6760-1/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锡林浩特市第五轮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1-2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01-29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地价管理,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15年全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5〕443号)和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盟第五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锡国土资发〔2018〕118号)要求,我市组织完成了第五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2019年11月28日,该工作通过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验收,2020年5月14日,通过自治区专家组验收合格。现将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新的基准地价标准,对已取得国家土地评估地价备案系统二维码且在一年有效期的评估报告实施过渡期政策,仍具备法律效力,依然有效。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锡林浩特市基准地价表
2.锡林浩特市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表
3.阿尔善宝拉格镇基准地价表
4.阿尔善宝力格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表
5.补充说明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