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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1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7-04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7-04 11:14:41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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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04 11:1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城 市体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 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内建城发〔2024〕49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城市体检工作概述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把城市体检作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整体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 痛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有序推动优化城市发展目标、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解决“城市病”问题,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二)工作目标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天津市召开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现场会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的要求。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以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为重点实施城市更新,把解决体检查找出的问题作为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聚焦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四好”建设,全面探索系统的城市体检工作路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做实做细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强化体检结果应用,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体检范围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城市体检对象包括住房、小区(社 区)、街区、城区(城市)。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区(城市) 体检范围为市辖区建成区;街区体检结合现有街道行政边界开展,形成巴彦查干街道、宝力根街道、希日塔拉街道、杭盖街道、 楚古兰街道、额尔敦街道六个参检街道;小区(社区)、住房体 检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开展。

  (四)工作重点

  锡林浩特市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重点包括明确城市体检主体和对象、制定体检工作方案、划定体检范围、科学选定指标、 查找问题短板、数据调查收集、形成高质量城市体检成果、强化城市体检成果应用、总结工作成效、推进信息化建设等。要求在住建部、自治区制定的城市体检指标的基础上,结合 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和调整城市特色指标体系,做到可量化、可感 知、可评价。将温暖工程、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 整治、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城市排水防涝专 项体检纳入城市体检工作当中。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当作城市 更新工作的指挥棒,形成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意见建议,为 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提供重要参考,确保城市体检 成果落地落实。

  二、城市体检工作方法

  (一)建立工作组织机制

  以市政府为主导,制定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强化督导调度。住建部门协调,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街道、 社区共同参与,专业团队具体实施,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形成高质量体检成果,结合体检查出的问题,做好体检结果应用工作。

  调整原城市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调整后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在住建局设立城市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等明确体检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形成体检工作专班,强化协同联动,统筹抓好城市体检工作。

  (二)引进第三方专业团队

  根据城市体检工作要求,选择具备城市体检能力和水平的第 三方专业团队具体承担城市体检工作。负责体检数据收集,分析 诊断,技术统筹,汇总城市体检结果,编写城市体检报告。第三方专业团队应当配有建筑、结构、市政、规划、地理、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组建体检技术工作组负责体检工作具体实 施。

  (三)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 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内建城发〔2024〕49 号)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需求与特色建立“部级+自治区级+ 盟市(旗县)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即“基础指标+特色指标” 指标体系。细化基础指标体检内容,梳理各项指标所需数据及需开展的工作内容,结合各部门管理职责明确牵头及协调单位,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和阈值标准。盟市(旗县)级城市体检特色指标  应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原则,结合城市发展定位、 城市特色、城市重点任务部署、民生领域需求,选定特色指标纳  入体检指标体系,查找群众急盼解决问题,检测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确定数据采集方法

  1.根据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体检内容, 明确相关资料收集清单,协调体检各相关部门依据清单提供工作报告、专项规划、统计数据、行业数据、遥感数据等各项已有数据资源,避免重复调查。

  2.利用智慧化手段,依托数据采集小程序,由第三方专业团队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开展数据调查和采集工作,逐楼栋、逐单元、逐楼层、逐设施进行调查,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并及时录入小程序信息平台。

  3.城市体检各相关部门体检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与第三方专业团队密切配合,针对体检重点对象空间,进行现场调研、 部门访谈等,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及时、有效。

  (五)做好居民问卷调查工作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居民问卷抽样调查,综合考虑城市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分布等多种因素,采用空间分层抽样法投放调查问卷。问卷调查范围以建成区覆盖的社区为主。城区、街区维度的居民问卷,按照建成区所辖社区每个不少于6份数量进行抽样。社区、住房维度的居民问卷,在对社区进行分类评估基础上,以街道为单元对于重点关注的社区进行抽样,或根据年度更新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社区进行问卷发放,每个社区抽样数量 50-100份。

  (六)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1.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城市体检工作。研判城市体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工作;配合第三方专业团队, 推进体检成果编制;加强过程调度,持续跟踪成果转化工作进度,定期汇报进展情况。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体检评估基础资料收集与完善、专业评估等工作,提供本行业的相关政务数据。结合行业工作重点,针对城市体检提出的问题清单与整治建议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各类问题不断消减,进 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

  街道办事处:配合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街区维度的体检工作,指导及参与住房、小区(社区)维度城市体检工作,汇集、 提交相关指标数据,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社区居委会/物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配合第三方专业团队开展住房、小区(社区)维度的体检工作,汇集、提交相关指标数据,如实反映住房、小区(社区)维度居民诉求、困难、 问题等。

  专业单位: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供热公司等专业单位对所负责的体检指标进行数据采集,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部门具体分工

  住房维度:市辖区建成区内居住建筑,对住房的安全耐久、功能完备、绿色智慧等方面进行体检,查找相关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办事处、给排水公司)

  小区(社区)维度: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以建设完整社区为目标,查找城市社区设施建设、居住环境、社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 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街道办事处、 社区委员会、给排水公司)

  街区维度:以市辖区建成区辖区内街道为基本单元,查找功能完善、整洁有序、特色活力等方面存在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公安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给排水公司、供电公司)

  城区(城市)维度:以市辖区建成区辖区为单元,对查找生态宜居、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产城融合及职住平衡、安全韧性、 智慧高效等方面存在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卫健委、民族事务委员会、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教育局、水利局、政数局、锡盟生态环境局锡市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街道办事处、给排水公司)

  三、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确定体检范围。城区(城市)体检要以市辖区建成区范围

  为边界开展;街区体检要以街道行政边界开展;小区(社区)、住房体检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开展,重点关注建成年代久远、安全隐患较大、环境老旧的小区(社区)。原则上锡林浩特 市市辖区建成区所有街道、社区(小区)均需参检(完成时限: 2024 年 4 月 8 日)。

  2.细化完善体检指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 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  知》(内建城发〔2024〕4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  “60+20+N”指标体系,并明确指标定义、计算方法、提取口径  等,形成《2024 年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表》 (完成时限:2024 年 4 月 20 日)。

  3.开展行业数据试采集。以我市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为方向,明确数据需求,开展相关数据试采集,数据来源主要为各相关行业部门近三年工作报告、专项规划、统计数据、行业数据、互联 数据、遥感数据、专项调查等,形成城市体检基础资料数据库。 (完成时限:2024 年 5 月 15 日)

  (二)体检工作部署阶段

  1.体检动员会部署。由领导小组召开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署动员会,压实工作责任。邀请自治区和盟市相关部门、自治区 第三方指导团队、本市第三方专业团队等多方参与,通过召开部 署会、专题会等形式,对年度体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齐抓

  共管、全员参与城市体检的工作局面,切实保障城市体检工作高质量贴合城市实际情况完成。 (完成时限:2024 年 6 月 30 日)

  2.开展技术培训指导。邀请自治区第三方指导团队、本市第三方专业团队对城市体检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对城市体检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及应用等进行详细解读。第三方专 业团队在开展体检工作过程中应对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及问 题解答,协助领导小组完成体检工作。 (完成时限:2024 年 7 月 1 日)。

  3.开展现场数据采集调研。高效率开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数据准确、真实、客观。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分析 群众对城市建设发展的满意度,查找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短板, 调查结果纳入城市体检报告。(完成时限:2024 年 7 月 25 日)。

  (三)数据核实阶段

  第三方专业团队通过小程序信息平台数据获取、居民问卷调查反馈、现场核实评估等多角度与管理部门采集数据进行互相校验,对数据来源依据、针对性、真实性进行重点对比复核,确保 体检评价数据真实有效。(完成时限: 2024 年 8 月 5 日)

  (四)成果编写阶段

  由第三方专业团队做好基础资料数据库及现场采集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对城市体检按照定性定量、主客观相结合、多维度原则开展分析论证,综合评价社会满意度,全面梳理城市发展目

  标、城市建设短板、“城市病”、指标达标情况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寻根溯源,制定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完成时限:2024 年 8 月 15 日)

  (五)专家论证阶段

  组织专家团队对体检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并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对体检成果是否满足实施方案要求,相关结论是否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的城市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以及治理对策、行动建议是否有利于城市高质量发展进行全方位审查。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修改落实情况将作为附件纳入体检报告,最终形 成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和城市体检报告。(完成时限:2024 年 8 月 20 日)

  (六)审批与实施阶段

  形成锡林浩特市城市体检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向上级报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城市体检成果。做好城市体检结果的转化应用,根据城市体检发现问题,科学编制下一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制定城市更新实施行动安排,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着力 解决各类城市建设短板问题,提高城市品质。切实落实问题整改 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落实落细。系统分析当年指标,科学评判上年度城市体检整改问题成效。(完成时限:2024 年 8 月 25 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调整原有领导小组分工,调整后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共同参与,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的组织机制。做好城市体检工作组织、协调、 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支持落实城市体检购买技术服务资金,为城市体检评估、提升城市品质的各项专项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三)工作机制

  各部门对照责任分工,明确对接城市体检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将相关名单反馈领导小组,并做好城市体检工作涉及的普查、调查、数据报送、数据分析、报告编制、问题整改等工作, 形成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的高效工作机制。

  (四)宣传工作

  加大城市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大主流媒体、重要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城市体检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