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 2024 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 2024 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7-1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7-17 15:52:14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委、 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国有农牧场,锡林郭勒盟经济技术开发 区党工委、管委会:
《锡林浩特市2024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重点项目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实施精准调控的关键抓手,是改善民生、补齐发展短板的现实需要,事关发展后劲,事关经济全局。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 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分领域包联,高位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细化项目推进、投资任务落实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计划确定的任务节点;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依据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主动对接项目单位,积极推进手续办理工作。
二、做好服务保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和营商环境,各责任单位、审批单位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服务保障,将项目推进工作责任细化到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前期阶段的重点项目,各职能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审批协同联动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用能等要素配置,按照“优先办理、从简从快、暂搁前置、先批后补、全程监督、跟踪服务”的原则,加速办理市本级手续,积极盯办上报盟级及以上审查的手续组件,力促项目早日具备开工条件。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水电路气、资金瓶颈、征地拆迁等要素保障,紧盯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在保证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力争项目早日达产达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本行业领域内项目,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本行业领域项目的组织推动和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帮助项目企业落实建设条件,力争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地本市,推动形成重点项目“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
三、加强统筹调度。继续落实重点项目“周调度”常态化调 度机制,各责任部门将项目建设进展和存在问题,每周报送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要加强重点项目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和梳理汇总,提请市委、市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统筹研究部署,切实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停建、缓建、无法落实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年内难以开复工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责任单位“退一补一”的原则,实行动态调整, 确保投资强度、项目数量只增不减,推动项目有序接续。
四、强化督查问效。党政两办督查室要始终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建立督查台账,定期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适时安排明察暗访和实地督查。强化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考核评估,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要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作为年终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