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12日。
联系电话:0479-8225841
邮寄地址: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违规取水问题仍然存在,锡林浩特市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4月取水许可证到期后,在延续手续未获审批情况下违规取水32.5万立方米;西乌珠穆沁旗沁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超许可取水18.49万立方米。 |
责任单位 |
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善取用水手续,规范取用水行为。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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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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