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备
注
1
10018468
郑志亮、毛俊青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锡林浩特市杭办长安社区畜产品交易小区综合楼1-2层7号
特此公告
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