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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23项整改任务)

来源:锡林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4-30 16:29     浏览量: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5月16日。

  联系电话:0479-8224088

  邮寄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巴嘎街17号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仍有不足,锡林浩特市新绿源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4万吨/天,长期超负荷运行,部分时段超出设计处理能力的20%,未处理生活污水经锡林浩特市城镇雨水排口直排,经检测,该雨水排口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分别为240毫克/升、79.4毫克/升、8 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5倍、38.7倍、19倍。

责任单位

锡林浩特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保障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一)实施滨河路(锡林大街—玖苑胡同)污水引流管道工程,将旧城区部分区域市政污水引流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降低旧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二)统筹调配新旧区两座污水处理厂纳管水量,有效解决新绿源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
(三)实施北五街与海四路交汇处污水井改造工程,将该排水口改造为污水检查井,封闭此处明渠,切实解决该处污水外溢问题。

完成情况

(一)滨河路(锡林大街—玖苑胡同)污水引流管道工程已于2024年10月完工,通过该工程将部分旧城区污水引流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降低旧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二)通过监测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动态调控新旧污水处理厂管网分流阀门、合理调控两厂区纳管水量等方式,解决旧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北五街与海四路交汇处污水井改造工程于2024年10月完工,将该处城镇雨洪排口改造为污水检查井,对明渠进行回填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