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草原火山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景区位于锡林浩特市南 76 公里白银库伦行政辖区内,515县道白银库伦老场部至哈拉盖图分场段旅游公路。
建设单位:锡林浩特市骏驰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是为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草原火山景区进行配套停车场建设,主要建设火山科研中心停车场面积为 33840.9平方米、火山剧场停车场85219.7平方米和火山酒店停车场51667.85平方米。
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锡林浩特市草原火山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081.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966.10万元,其他费用664.90万元,基本预备费450.4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建设期:预计本项目总工程工期30个月(2025年05月至2027年 11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项目实施改变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5、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6、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7、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8、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2、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方案,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文明施工;
3、合理规划取弃土场,尽量减少占用草地,并及时恢复植被或复耕;
4、在运输过程中注意减少噪音,保证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5、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筑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项目单位和评估单位接到群众反馈意见后将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如当时无法答复的将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群众明确表达答复时间和方式。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锡林浩特市骏驰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评估单位:内蒙古致远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祯哲 联系电话:15547941116
锡林浩特市骏驰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