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8时49分左右,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依法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于2024年2月8日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2025年2月7日,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如下评估报告。
一、事故单位概况
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日期:2012年5月10日;营业期限:2012年5月10日至2032年5月9日;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办畜产品工业园区;注册资本:200万;企业信用代码911525005946333306;法定代表人:杨广会;企业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动物无害化处理,肥料生产。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对象
1.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锡林浩特市农业和科技局
3.锡林浩特市宝办根苏木人民政府
(二)评估内容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评估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农业和科技局、锡林浩特市宝办根苏木人民政府是否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了事故整改措施,是否依法依规处理了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评估过程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2月5日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事故暴露问题列表》《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落实评估表》,并于2025年2月7日采取座谈了解、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了评估工作。
三、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责任追究情况
1.行政处罚人员(共1人)
事故涉及行政处罚1人。对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行政罚款已落实到位。
2.行政处罚单位(共1家)
事故涉及行政处罚单位1家。对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罚款,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行政罚款,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共5人)
事故共涉及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责令检查5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上述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二是重新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规范从业人员工作流程。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开展全员安全培训6次,累计培训60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二是开展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1次,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急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结合公司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1次,专项应急演练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1次,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发生后至年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排查安全隐患6项,已完成整改。
2.锡林浩特市农业和科技局
(1)加强工作领导,提高重视程度。事故发生以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5次,细化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完善安全机制,强化安全责任。出台《农牧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消防安全通告》,完善《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农机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示》,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3)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事故发生后,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8场,农科系统干部职工、监管行业企业职工共900多人次观看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多部警示教育片,提升参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2023年12月16日,举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各国有农牧场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共9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后对参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测试。2024年4月30日,组织30名牲畜屠宰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暨安全生产培训,从源头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4)注重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2023年12月15日、2024年7月2日至4日,举办两期执法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等。同时对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现场执法、发现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执法水平。
(5)加强执法力度,推进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涉事企业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二是围绕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和重要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累计检查行业企业320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80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
3.锡林浩特市宝办根苏木人民政府
(1)2023年11月15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盟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集中观高空坠落警示教育片,并对高空作业、草原防火、消防安全、燃气、有限空间、三合一场所、食品药品安全、煤炭开采、电焊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高空作业、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
(2)事故发生后,宝力根苏木召开党委会重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在微信群转发《锡林浩特市高处坠落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等警示教育片,要求辖区企业自行观看学习2次。
(3)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宣传督办、检查排查等工作,切实抓出工作实效。二是加强与企业及各单位间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与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三是继续抓好落实,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业单位及牧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做好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将问题排查好,隐患消除好,风险把控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建议
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落实各类事故防范措施,严防事故,警钟长鸣。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了事故评估工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经综合评估一致认为,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剖析了事故原因,吸取了事故教训,按照市政府批复的《锡林郭勒盟源汇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1·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了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