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
3、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东北,距市中心约 6km,位属锡林浩特市北部工业区以东、国道 G303 北、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以西、锡林河支流漫滩以南,地理坐标为:北纬 43°59'30.56"~44°0'18.99",东经 116°3'56.47"~116°5'27.88";
4、建设工期:2023年~2025年;
5、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25000m³/d,人工湿地处理工艺采用厌氧塘+垂直潜流湿地+兼性塘+表流湿地+好氧塘相结合的处理工艺。人工湿地项目区建设面积 1100845.2 平方米(含配套措施)。其中,厌氧塘238248.41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80000平方米、兼性塘14234.02平方米、表流人工湿地260000平方米、好氧塘21772.16平方米,排水渠808.73米(4m×2m),人工湿地配套措施用地483355.7平方米。
工程初步拟定设计范围1100845.2平方米,用地类型属国有天然牧草地、坑塘水面和其他草地,不在生态红线内,属非基本草原,无权属纠纷。
6、项目总投资:8814.84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合法性、可行性;
2、建设单位拖欠工人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交通影响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引发的风险事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事项实施的态度;
2、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本事项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
联系人:赵成亮
联系电话:15704790077
单位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评价单位: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布和
联系电话:13314895311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嘉逸大厦南楼9层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