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备
注
1
4.锡林浩特市希办察哈尔社区吕嘉花园14#02031
特此公告
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