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备
注
1
李建庆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锡林浩特市杭办查干淖尔社区旺业欣居A17号楼10号
锡林浩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