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有机肥产业的发展和保护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贝力克牧场火山生物有机肥厂该项目范围占地面积约 30亩,始建于2013年,于2021年补充建设部分厂房等设施,位于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贝力克牧场场部周边)。由于此项目位于国家自然保护区,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且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10月25日向贝力克牧场下达关于拆除在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都兰敖包分场内未批先建的粪污处理厂的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虽现已向相关部门申请调出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 范围,但尚未取得批复。因此,有关该项目发展用地及支持相关产业发展问题,暂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