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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2023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暨投资评审工作规划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5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财政局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
概述:锡林浩特市2023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暨投资评审工作规划
成文日期:2023-04-10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4-10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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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2023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暨投资评审工作规划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4-10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锡林郭勒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锡署办发〔2014〕154号)、《锡林郭勒盟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锡署办发〔2012〕86号)及《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市政发〔2018〕37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更加注重结果导向,硬化预算约束,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及投资评审工作稳步推进,制定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暨投资评审工作规划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评审工作责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改进预算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全市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广泛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导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效。 

  (一)分级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由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大、政协、审计参与监督,财政部门组织管理的预算绩效管理协调机制,确保形成由政府领导社会监督财政牵头、部门实施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各预算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花钱问效,无效问责           

  按照《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暂行)的通知》,建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体现权责对等,放权和问责相结合,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实行本年绩效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的预算管理机制。原则上,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中、差的,应当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下年度预算。对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造成绩效目标未能完成的,责令预算单位整改,及时足额归还资金,必要时由财政部门收回该项目资金;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 

  二、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绩效评审过程控制 

  (一)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及重大项目安排,将所有预算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含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范围 

  (二)市财政局将从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的部门中随机抽选不低于20%的部门,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再评价工作 

  (三)市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四本”预算项目支出)中选取不低于6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各项重大项目支出。 

  (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监督指导市各部门、单位对本年度1至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日常监控,8月15日前各预算部门单位将监控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8至12月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并入次年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 

  (五)市财政局将选取不低于5个预算部门,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六)开展不少于2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工作 

  (七)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入库等工作; 

  (八)选择市本级2个项目开展预算核查工作 

    继续开展5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拦标价和综合采购类项目最高限价评审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核。 

  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报送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各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盟市两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加强对列入财政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流程,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盟市两级财政将根据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合理分配调整包括专项转移支付在内的项目资金。 

  三、落实工作举措、全力推进绩效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预算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健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推动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责任担当各预算部门主要领导要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意识,切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政策以及办法的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人员按照全市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部署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上报提供相关材料,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根据财政绩效评审工作总体部署和预算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的嵌入使用情况,结合市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组织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制度保障。各预算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工作任务、支出项目情况,梳理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完善部门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基本框架。 

  规范投资评审工作秩序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锡林郭勒盟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全过程手续办理,合理控制预算资金使用,强化对各环节资料内容的审核把关,推动投资评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