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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举办2024锡林浩特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16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信息分类:公共文化服务 \
概述:关于举办2024锡林浩特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12-11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2-11 14:46:27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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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锡林浩特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来源: 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4-12-11 14:46 浏览次数:

  

  为巩固“全区全民健身示范市”的称号,进一步推动锡林浩特地区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推动我市气排球运动发展,拟定于12月20—22日举办锡林浩特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气排球比赛。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踊跃报名参加。

  一、主办单位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

  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促进中心

  三、协办单位

  锡林浩特市排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4年12月20日—22日比赛,12月19日下午报到,12月23日上午离会。

  地 点: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促进中心乒羽馆

  五、竞赛项目

  (一)青年男子组(18—44岁)

  出生日期:1980年1月1日后—2006年12月31日前。

  (二)青年女子组(18—44岁)

  出生日期:1980年1月1日后—2006年12月 31日前。

  (三)中年男子组(45—60岁)

  出生日期:1964年1月1日后—1979年12月31日前。

  (四)中年女子组(45—60岁)

  出生日期:1964年1月1日后—1979年12月31日前。

  (五)混合组(至少两名异性队员,30—60岁)

  出生日期:1964年1月1日后—1994年12月31日前。

  六、参加单位

  各苏木场镇、街道办事处、盟市企事业单位、学校、驻锡部队、社会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条件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运动员5—12人,每人只限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可以兼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旗县市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适合参加本项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签写免责保证书。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比赛用球:“恒佳”牌FP300。

  (二)各组别比赛均采用5人制。

  (三)赛制

  1.第一阶段 分组循环;

  2.第二阶段 交叉赛A—C、B—D;

  3.单循环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四)积分与名次计算办法

  1.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每局为21分,当20:20时,直至胜2分为胜该局。第三局为15分,当14:14时,直至胜2分为胜该局。

  2.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比赛场地:6m×12m。

  (六)比赛网高:男网2.1米,女网1.9米,混网2米。

  (七)触网犯规:比赛过程中触及标志杆及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犯规。

  (八)过中线犯规: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对方场区即犯规。

  (九)过网拦网:在对方完成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拦网。

  (十)跳发球的限制:跳发球时,必须在端线后1米处跳发球限制线后起跳,起跳踏及限制线即为犯规。

  九、申诉办法

  各参赛队如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需在比赛结束20分钟内,填写气排球项目竞赛仲裁申诉表,提供内容详实的举证材料。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奖品。

  2.各组别报名不足4队时,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项目比赛。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队按照统一格式完整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8日18点前报至赛事组委会。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逾期报名不安排比赛。

  联 系 人:斯日古楞 15547983333

  电子邮箱:382592096@qq.com

  (二)各代表队于2024年12月19日17:00在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促进中心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并向组委会交纳以下材料(缺一项不得参加比赛):

  1.各代表队原始报名单(盖公章);

  2. 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保险;

  3.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参赛队健康保证书;

  4.与大会组委会签订运动员免责保证书。  

  十二、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经费: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四、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各队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自治区体育局的相关法规及要求做好反兴奋剂及赛风赛纪工作,一经违反将按照顶格处理。

  (二)根据比赛规则和规程要求,如果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须是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据。

  (三)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罢赛、打架斗殴、无理取闹、使用违禁药物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会纪律的行为,经调查取证情况属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比赛(包括个人、团体、代表队)成绩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注意事项

  (一)如遇雪天,各参赛队要求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报到及返程,确保参赛队员人身安全。

  (二)比赛期间,所有参赛运动员禁止饮酒。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