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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66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 其他
概述: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3-14 14:49:26 公开日期:2023-03-14 14:49:2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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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14 14:49 浏览次数:

 各冶金工贸企业

  现将《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张国清副总理到自治区调研检查时提出的工作要求、王莉霞主席在锡林郭勒盟调研时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实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盟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锡应急发[2023] 64号),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盟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汲取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开展不按初设、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治理;开展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开展“罚而不改”专项治理;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违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项治理;开展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加强《冶金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贯彻;制定硬措施。出重拳、下猛药,有效解决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细化措施和我盟74条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责任落不实的问题、解决“三管三必须”没有落实到每个人头上的问题、解决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解决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拧紧我市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同向发力,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各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解决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高、执法检查“宽松软虚”的问题

  重点对国家、自治区、盟级层面督导检查和全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发现的冶金工贸行业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涉及的企业要逐项对台账中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台账中未涉及的企业也要对照台账开展举一反三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类似隐患问题。

  (二)开展不按初设、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治理,解决行业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各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特点,开展设计符合性自查。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进行施工;新建项目重点检查和整治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甚至只生产不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检查和整治未批先建、超区域或者超范围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系统重点检查现状与其设计是否符合,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等行为。

  (三)开展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将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是否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对承包方从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在项目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范围、工艺特点、危险因素、应急处置、安全责任等事项;发包、承包双方是否均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发包和承包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相关人员享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发包和承包单位是否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安全管理行为。

  (四)开展“罚而不改”专项治理,解决改不到位、改不彻底的问题

  要对照今年以来的执法检查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屡查屡犯、屡查不改等问题;是否存在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该取缔的不取缔的问题;企业是否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责任单位、定时限、定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整改到位等问题。

  (五)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解决中介机构各种利益关联,监督管理混乱问题

  综合治理期间,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为企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中介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质;是否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是否存在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行为;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是否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

  (六)开展违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项治理,解决动火作业监管职能不明确,动火作业不规范的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查验动火作业相关制度规程、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电焊、切割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流程、动火作业方案情况;乙炔、氧气、氩气、氮气等气瓶规范储存、管理、使用情况;动火设备清洗、置换与其他生产系统可靠隔离情况;动火作业周边可燃物清理及安全距离情况;按时、合规进行动火作业分析情况;电气焊与热切割特种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动火地点附近设置数量充足,种类适宜的灭火器具情况;动火可靠监护情况等。

  (七)加强冶金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针对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新问题、新情况,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考虑企业新技术、新装备的运用和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等因素,明确了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市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认真学习研究,准确把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基本涵义和判定情形的基础上,立即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决不允许任何一项重大事故隐患漏查失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八)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促进企业安全本质和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高

  结合本方案工作要求,同步落实好其他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按照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冶金工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锡应急发〔2023〕25号)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金属冶炼行业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为重点,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促进企业安全本质和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高。二是按照《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防止行业企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锡应急发〔2022〕128号)要求,持续开展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自建房专项整治。三是企业要深刻汲取4月17日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两起火灾事故教训,着重自查企业生产、生活区域火险隐患排查和火灾防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九)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在所有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煤气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煤气储存、脱硫脱硝以及高温熔融金属承装、吊运、运输等重点设施设备,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依规严查重处、公开曝光。

  三、治理范围

  全市冶金工贸八行业。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企业,即将复产复工企业全覆盖开展一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统筹部署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

  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专项治理方案。方案要对企业自查、总结治理成效等事项做出具体安排,要突出整治重点,务必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自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本方案所列内容,并于4月28日前将治理方案以正式文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7月20日)

  各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没有自查能力的企业可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聚焦检查中发现的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由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备。

  (三)集中检查阶段(7月21日至10月20日)

  市应急管理局要按本方案要求,组织专业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开展集中检查,过一遍“筛子”,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统计填写本方案附件2、3表格(均填写累计数据),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隐患纳入执法系统并严格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必须持续盯住,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股室、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组织,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结合实际明确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要求尽快传达到相关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积极参与,为督导检查提供专业支撑。要与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做到“宁可抓重、不能抓漏”,多重布控、齐抓共管,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全覆盖的安全保障网。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隐患整改。各股室、各有关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将排查出的问题列成清单,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问题查不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销号管理,逐项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决做到重大隐患“清零”。

  (三)严格行政执法。各股室务必瞄准目标、一鼓作气,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加强精准执法检查,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要依法从严监管,真抓真管,动真碰硬。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罚、不作为或一罚了之、一关了之、不督促整改的,要追究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充分运用“评估+执法+服务”,广泛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