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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4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社会救助 \
概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成文日期:2025-01-22 14:40:10 公开日期:2025-01-22 14:40:1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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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 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1-22 14:40 浏览次数:
事项 要素 依据 时限 主体
最低生活保障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是认定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三个基本条件。 持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居民,个人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低保救助。持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居民,个人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收入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 《锡林浩特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锡市政办发【2016】143号 长期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
办事指南审批范围和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办事流程:个人申请、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审核确认、“一卡通”发放资金。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成员如有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残疾证》或患重大疾病医院诊断证明及缴费凭证;
四、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申请表格名称:《申请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登记表》、《声明书及授权书》
获取方式: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
《锡林浩特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锡市政办发【2016】143号 长期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
审核信息: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对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实行“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首问责任制,入户调查至少2人,填写入户调查表,调查结果要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或盖章;2个工作日内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户籍、收入、财产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审,当场公布初审结果;评议小组评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申请人居住的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公示7天; 《锡林浩特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锡市政办发【2016】143号 7天 申请人居住的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
审批信息:公示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无异议的审核确认。 《锡林浩特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锡市政办发【2016】143号、《锡林浩特市社会救助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实施方案》锡市政办发【2021】38号 长期 申请人居住的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等级被评为二级及以上(不含听力、语言残疾)的,年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就学的,可视为无劳动能力。个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或因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可视为无生活来源。查找不到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可视为无法定义务人;法定义务人及其配偶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劳动能力的,可视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锡林浩特市特困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锡市政办发【2017】91号 长期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
办事指南:审批范围和条件:
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办事流程:
1、本人申请、提供申请材料;
2、街道办事处、苏木(镇)场受理(提交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初审、审核确认(时限3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1寸免冠照片3张;
3、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相关材料;
5、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名称:(由街道办事处、苏木 <镇> 场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特困供养人员申请审认定书》
《填写家庭收入和财政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
《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由申请人授权)
《近亲属人员登记备案表》
获取方式为:街道办事处、苏木(镇)场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免费
《锡林浩特市特困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锡市政办发【2017】91号 长期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
审核信息: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等方式,根据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在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配合下组织对申请人声明的法定赡养、抚养、扶着义务人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7日。 《锡林浩特市特困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锡市政办发【2017】91号、《锡林浩特市社会救助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实施方案》锡市政办发【2021】38号 7天 申请人居住的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
审批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锡林浩特市特困救助供养实施细则》锡市政办发【2017】91号、《锡林浩特市社会救助行政权力下放工作实施方案》锡市政办发【2021】38号 长期 申请人居住的嘎查、分场、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