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起草背景
2022年9月23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向全盟各旗县、各有关部门下达了《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147号),该文件对2023—2025年全盟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旗休牧的范围、时限、补贴办法进行了明确。
二、文件印发过程
根据盟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林业和草原局着手起草《锡林浩特市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经修改后于2024年12月6日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呈报<锡林浩特市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于2025年2月28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三、内容解读
休牧时限:根据《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中“休牧时间不少于45天,中东部旗市区休牧开始时间不早于4月5日”的规定和我市草地类型、降水量和草原生长特点等,确定我市4月5日开始到5月19日结束,共45天。
休牧实施范围:根据《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中“在全盟草畜平衡区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措施,休牧畜种为牛、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内)”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休牧范围为全市8个苏木镇场的草畜平衡区。休牧牲畜种为牛、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内)。
补贴办法:根据《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中“依据禁牧区补助9元/亩/年补贴标准测算,休牧时间45天,每亩补贴1.125元”的补贴标准,对实施休牧的牧户,休牧结束后由市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估后,根据休牧执行及执法情况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