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年度工作专栏·自然生态保护篇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生态环境 \ | ||
概述: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年度工作专栏·自然生态保护篇 | |||
成文日期:2024-01-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1-11 11:43:2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创新“创管融合”模式 全面推动自然生态工作走深走实
绿色是生命的底色,也是文明的本色,更是发展的成色。2023年,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探索“创管融合”模式,全面推动自然生态工作走深走实。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制定了《锡林浩特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锡林浩特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创建规划由市政府印发并实施。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涉及指标35项,已全部达标,符合申报要求。
一是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将内蒙古锡林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火山国家地质公园、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列入重点排查范围,结合我局职能职责,针对倾倒垃圾等废弃物、排放污染物、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湿地的生态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多次开展了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的实地核查工作。对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地的17个遥感点位进行详细核查,发现需要整改点位1个,正在推进整改工作。
锡林浩特市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推进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严格按照《锡林浩特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设计方案》进行实地勘察,确定设立生态红线标识牌7处,界桩38处,均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埋设工作。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锡林浩特市分局继续坚持好“创管融合”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工作,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真措实举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