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统计局

办公地址: 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东段政府东区办公楼2号楼
联系电话: 0479-8107308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及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全市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相关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锡林浩特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市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等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或备案全市各部门、苏木镇统计调查项目、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相关企业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统计数据库系统、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管理、会务组织、网络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党群、纪检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二)统计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股。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治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负责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管理全市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法律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与核算股。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对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内外网统计信息的审核及发布。负责整理编辑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统计资料并发布统计公报,承担市委考核中的经济指标监测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处置应对工作。负责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工作。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分析研究。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三新”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四)人口与就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提供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部门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妇儿“两个发展纲要”监测统计。

  (五)农村牧区经济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的核算。负责全市农业、畜牧业普查。负责自治区统计局布置的县卡、乡卡、村卡统计任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牧区统计资料。

  (六)工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八)能源与环境统计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部门行业和基层统计工作。

  (九)贸易外经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发展变化、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与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十)服务业与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进行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和科技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社会和科技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调查和普查工作。

  (十一)普查股。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临时性普查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项统计普查工作宣传和全市各级统计普查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统计局局长:宝音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东段政府东区办公楼2号楼

  联系方式:0479-810730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统计局联系方式:0479-8107515

  电子邮箱:xlhtstjjzh@163.com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简介

  锡林浩特市统计调查中心为市统计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一)承担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调查;负责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二)承担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负责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三)承担小微企业跟踪调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类调查;负责劳动力调查,对就业热点问题开展典型调查和分析研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四)承担工业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负责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零售商品价格调查;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五)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统计调查中心主任:袁雪峰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东段政府东区办公楼2号楼

  联系方式:0479-810105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