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办公地址: 锡林浩特市政府二号行政楼(原职业学院院内)
联系电话: 0479-8108471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锡林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和科技局。承担市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等。组织起草“三农三牧”和科技创新驱动有关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构建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指导农牧业综合执法,组织“三农三牧”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规划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牧区治理。牵头协调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改善。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

  (三)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土地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指导农牧民筹资筹劳工作。

  (四)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改革发展,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整合推进全方位科技合作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技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

  (五)负责研究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镇企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农牧场等各行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肉类、奶类、饲料饲草和水产品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髙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构建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开展农畜产品例行检测、农(兽)药残留检测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的发展以及地理坐标农畜产品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管理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牧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本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开展种子、牧草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种畜禽、兽药、饲草、饲料、饲料添加剂、农牧业机械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和农作物、牧草病虫害防治以及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工作。监测和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救灾资金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兽医队伍和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编制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负责管理自然科学基金。牵头组织全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二)负责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和政策。

  (十三)负责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十四)负责“三农三牧"和科学创新投资管理。提出扶持 “三农三牧”和科学创新发展投融资机制建议,组织编制中央、 自治区、盟安排的“三农三牧”和科学创新投资项目建设规划。 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三农三牧”和科学创新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规划,编制部门预算。承担“三农三牧”和科学创新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三农三牧”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负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业新品种保护。

  (十六)牵头开展“三农三牧”和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地区间“三农三牧”和科技创新技术交流合作,参与有关“三农三牧”和科技创新授外项目。

  (十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农牧和科技局党组党建、组织、宣传、政法、纪检、党群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承担综合文件的起草、文电、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农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和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牧业和牧区改革发展、科技创新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市农牧业产业和牧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农牧业、牧区经济体 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监督指导牧区改革政策的落实。起草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牧业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结构调整。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牧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外援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农牧业经济技术组织的沟通合作事务。

  负责组织起草农牧业和科技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导依法行政,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和普法培训。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推动科研机构创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统筹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建设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制度 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工作。承担科研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三)农村牧区产业指导股。组织协调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牧区创业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牧区人居环境,统筹指导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牧区精神文明、游牧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协调推进牧区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牧业和牧区发展的财政、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 提出农牧业和科学技术资金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牧区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规划制定。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五)农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农牧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牧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牧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和协调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牵头指导系统和农牧科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畜牧和饲料饲草股。提出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的;法规规章意见,制定配套规范。拟订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及饲草和畜禽水产种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依法开展饲草种子和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饲草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动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拟订渔业发展规划。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 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依法指导全市渔业生产和渔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七)国有农牧场和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对垦 区经济实施宏观指导,拟订垦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指导国有农牧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牧业建设。提出垦区基本建设立项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种植业和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以及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种植业保险工作。对繁育种工作进行规划和管理。

  (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 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九)兽医股。拟订兽医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

  (十)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全市农牧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牧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牧也机械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鉴定等工作。

  (十一)科教人事股(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牧区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开展农牧业和牧区人才队伍建 设工作,开展牧区实用人才培训。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负责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管理、考核 任免、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二)蔬菜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蔬菜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按产业化要求,制定蔬菜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对全 市蔬菜生产和经营的管理工作。指导基本菜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蔬菜基地建设。组织蔬菜跨地区间的衔接、协作。组织蔬菜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项目管理。

  (十三)高新技术及藉管理股。拟订基础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基础研究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重点实 验室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组织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四)市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负责处理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的统筹协调领导。

  办公地址:政府东区6号楼(原老职业学院院内)

  联系电话:0479-8114493;

  传    真:0479-8114492

  电子邮箱:xsnkj0479@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洪立国

  如咨询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479-8114489

  【所属单位】

  (一)锡林浩特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畜水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承担质量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2.承担农畜水产品质量追溯工作。

  3.承担对农畜水产品、投入品质量监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牧草种子、饲草饲料产品及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及土壤环境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4.参与农畜水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承担各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考核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

  5.完成市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88号(温馨家园北闽海水产后院)

  联系电话:0479-81144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王春雷

  (二)锡林浩特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三农三牧”相关政策并提出建议。

  2.协助市农牧和科技局推进乡村牧区振兴工作。承担种

  植、渔业、经营管理、饲草料、植保植检、土壤肥料、农作物种子、农牧业机械、农村牧区产业、农垦、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等方面的辅助工作。

  3.承担全市农牧行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4.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防控等工作。承担转基因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良种培育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5.承担设施农业、休闲农牧业、农畜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农牧区现代化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6.完成市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股室

  1.科技创新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公共查询、科技创新咨询、科技培训等综合服务;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应用。承担科技项目、创新平台载体、科学技术奖励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生产力促进、技术市场、科技资源、科普统计、科普宣传、科技会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科技合作交流、科技人才服务工作,为科研诚信、科技项目监督、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的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

  2.畜牧和水产技术股。开展家畜改良实用技术的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开展畜禽品种生产性能测定,采集、研究、分析新生产性能数据。承担种畜禽质量检测工作,开展种畜禽鉴定、生产性能测试、良种登记、选育提高及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优良畜禽的调出、调入和调剂,新品种培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评估工作;指导良种畜禽种源基地建设,指导种畜禽场技术管理和现场评审工作;参与拟修订地方畜禽品种标准和技术规程;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开展畜禽种质资源调查、统计、保护等工作;承担购置和发放全市畜禽遗传物质(冻精、胚胎、卵子)改良配种器材、液氮及其它所需物品等工作;开展畜禽遗传物质(胚胎、冻精)的制作和保存工作;开展基因工程、胚胎移植等高新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参与奶业振兴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拟定和实施;承担奶业振兴及技术推广工作;开展奶业生产运行监测及统计、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和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3.种植技术股。承担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担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植物新品种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跟踪评价、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等工作;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转基因安全监测、植物新品种保护、种子质量认证及涉种案件纠纷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和设施农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试验、示范推广及政策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业信息网络管理与信息采集、整理、发布等相关工作;承担垦区技术推广及产业发展的调研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土壤、肥料、节水灌溉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承担科学施肥、新型肥料和有机肥资源调查及利用、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土壤培肥技术和新材料引进、研究、试验与示范推广;承担全市土壤资源和宜农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耕地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预报与肥料考核登记备案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工作,为耕地质量和土壤检测、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供业务支持。承担耕地质量建设、退化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4.农牧业机械化和生态资源保护股。承担全市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标准技术相关工作;承担农机驾驶证的检验、审验;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市农牧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耕地质量、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承担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建设监测网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农业面源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市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保护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农牧业资源区划研究;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相关工作;参与全市农牧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研究等相关工作。

  5.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党务、政务日常运转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22号

  联系电话:0479-6709240

  电子邮箱:glzdianyou@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14:30-17:30

  负责人:党支部书记   主任 付长江

  (三)锡林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和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落实有关农牧业、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 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

  2.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

  3.加强全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农 牧业、科技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农牧业、科技方面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

  4.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5.依法受理农牧业、科技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

  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7.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全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配合做好农牧业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依法协调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负责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支队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事宜、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目标考核、办公用品采购及支队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支队机关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及接待工作;

  2.一中队。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农牧业机械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二中队。负责兽药的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日常市场检 查、立案查处;负责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 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

  4.三中队。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22号农牧和科技局1楼

  联系电话:0479-6832801;

  电子邮箱:xsnmyzf@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大队长 萨琪日勒图

  (四)锡林浩特市农科局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承担农科系统国有资产、财务和项目管理、政务公开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牧区“三资”管理和统计相关工作。

  3.指导牧区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相关工作,开展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分析统计。

  4.负责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农牧民培训等工作。

  5.参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加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参与休闲农牧业、特色产业、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和健全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等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国家、自治区和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作督促各项目区运用开发成果,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牧业结构。

  7.完成市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农村牧区经营服务股。承担与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归档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关的服务工作。参与土地承包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宅基地、农牧民培训、嘎查会计培训等相关工作。参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加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休闲农牧业、特色产业、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和健全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等服务保障工作。

  2.综合保障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组织上报及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协助开展市农科系统国有资产、财务及项目管理等保障工作。参与市农牧和科技局政务公开和网站的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等相关工作。

  3.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党务、政务日常运转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政府行政楼6号楼(原职业学院院内)

  联系电话:0479-6709119

  电子邮箱:xsnkjzhbzzx@163.com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邵广龙

  (五)锡林浩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预警、监测、净化、风险评估、疫情报告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2.承担全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等技术支撑,承担流通环节和边境边界地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及区域化管理技术支撑。

  3.承担全市兽医实验室与动物养殖、动物诊疗、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使用、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生物安全业务支持和技术培训。开展动物防疫及诊断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四)承担全市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等相关工作。

  4.承担全市兽药质量检验、兽药残留检测和技术鉴定兽药质量分析评估,生物制品企业生物安全技术支持,菌毒种三级防护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兽药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广

  5.完成市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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