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 锡林浩特市政府三号楼9层
联系电话: 0479-8881369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第一条  根据盟委、盟行署批准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盟约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发展规划和方案。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结算、审核、拨付和稽核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执行相关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药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布制度。

  (六)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医疗待遇保障室。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医药管理室。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办法。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四)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室。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所属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政府三号楼9楼

  联系电话:0479-8882233;

  传    真:0479-8882233

  电子邮箱:xlhtsybj@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亚楠

  【所属单位】

  (一)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筹集工作,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核定、征缴划、待遇支付等工作承担医疗救助核算、报支等经办服务工作。

  2.承担离休干部医方疗保障服务工作。

  3.承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结算对账工作。

  4.承担定点医院总额预算总额控制相关工作,承担定点医院和药店协议管理服务工作。

  5.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补充保险相关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辅助性工作。

  6.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监测等工作。

  7.完成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政府3号楼12楼  

    联系电话:0479-82228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姜铁军

  (二)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配合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待遇保障、医药服务、招标采购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2.完成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政府三号楼9楼

  联系电话:0479-825109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杜慧婷

  联系方式:0479-888136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