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 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471号
联系电话: 0479-8222744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地方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定相关细则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监督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收费公路相关事项以及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负责地方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发布相关信息。监督指导农村牧区公路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地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跨旗县市(区)道路旅客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地方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监督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工作。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 

  (七)承担交通战备相关工作。制定地方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八)监督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查处和跨行政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九)监督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十)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和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承办地方公路水路行业职业资格相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地方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地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勘察设计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地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市农牧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由市政府、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市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市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内部保卫、规章制度建设、考勤管理、外事接待、社保审核等工作。拟订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市管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相关政府性债务风险。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利用外资等工作。承担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承担国防运力动员、征用,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的交通保障工作。 

     (二)政秘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督查、政务信息、史志。组织协调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干部监督、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人事教育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深化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法律顾问事项管理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市地方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以及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地方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地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担行业科技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管理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公路养护、路政工作,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承担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组织协调地方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牧区公路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运输服务股。负责地方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跨旗县市(区)道路旅客运输、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监督指导地方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监督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监督指导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负责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相关细则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渔业船舶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跨行政区域执法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交通运输局局长:孙岩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471号 

  联系方式:0479-8222744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