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 重庆路与振兴大街交汇处南500米
联系电话: 0479-8222573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盟委、盟行署批准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规划,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工作等相关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部分外国人来华相关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进农牧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负责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政策。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系统行风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及舆情监控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机关信访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开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资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对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

  (三)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全市就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牵头拟订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四)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股。拟订全市人才开发计划,编制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开展国际和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开发资金使用管理。承担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培养及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承担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办市本级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股级干部任免职备案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和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并监督组织实施情况。

  (六)工资福利股(表彰奖励办公室)。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认定及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落实表彰奖励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

  (七)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股。组织实施劳动标准和特殊工时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和支付政策。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政策。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政策、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工伤预防、康复、认定政策并制定完善实施政策。组织工伤鉴定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

  (八)养老保险股。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并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的认定工作。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

  (九)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股。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查处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配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并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洪寅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滨河东街127号

  联系方式:0479-8222573

  电子邮箱:rsj8222573@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

  【所属单位】

  一、锡林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参与提出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和分配,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监督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违规挪用基金的追缴等工作。

  (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应用和维护工作,参与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社会保险数据的大数据分析和社会化管理应用及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全市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职业年金归集、上划及经办工作。

  (九)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相关管理应用工作。

  (十)承担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工作。承担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和相关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9-822819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樊小丽

  二、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第一条 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参公编制 17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 (副科级)。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全民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指导协调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

  (二)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三)统筹推进城乡就业,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承担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五)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制定实施城乡劳动者创业工作计划。参与拟定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六)落实城乡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七)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管理、企业用工调查、岗位征集发布、人岗对接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吴伟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滨河东街127号

  联系方式:0479-8231838

  电子邮箱:jyj88231838@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

  三、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依法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

  (二)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

  (三)加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依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与主管部门、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

  (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五)依法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七)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戴邵杰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滨河东街127号

  联系方式:0479-81080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