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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0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概述: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12-28 00:00:00 公开日期:2023-12-28 10:06: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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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28 10:06 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 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已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充分发挥示范 引领作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高质量、高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2023 年计划前半年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后进入 密集宣导教育期,后半年进行分类行为过渡适应,年底前,示范 片区内垃圾分类知晓率要达到 100%,试点小区居民适应垃圾分 类政策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及城市管理主要道路生活垃圾 分类全覆盖。同时,总结提炼试点小区工作经验,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

  2024 年,高质量、高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工作。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构建生活垃圾分类 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

  二、范围及标准

  ( 一)试点范围

  按照“ 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原 有示范片区希日塔拉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选取巴彦查 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全市新建示范片区,选取南府花园、怡馨佳园、 观湖国际、万泰城上城、万泰上上城 5 个小区作为试点小区,规 范设置分类垃圾桶、分类亭等(详见附件 1)。 同时,在示范区 域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对 各路段、交通枢纽等区域根据人流量布设分类式垃圾箱,完善市 区垃圾分类设施,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做到生活垃圾精准投放、分类回收(详见附件 2)。

  ( 二)分类方式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及《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示范片区内规范设置有 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四分类”投放桶。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按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 垃圾进行重点分类,同时进一步细化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 他垃圾。试点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等要结合实际产生的垃 圾种类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垃圾桶由生活垃圾分类投 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并管理,要划定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有序,外观整洁干净。

  (三)垃圾处置方式

  餐厨垃圾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由 专人专车负责定时统一收运,在收集过程中,做到“ 日产日清”, 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每日按规定路线将放置指定收集区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

  可回收垃圾由运营企业负责服务小区内所有可回收物的分拣、运输、再生处理工作。

  其他垃圾收集至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运车辆统 一进行清运,运送至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处理。

  有害垃圾单独存放,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收集存储到 一定数量后,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方式处置。

  三、工作内容

  ( 一 )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3 年 3 月)。建立相应工作小组,按 照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要求,编制《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示 范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考评标准, 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运营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

  2.设施投建阶段(2023 年 4 月-11 月)。逐步开展试点小区、 城区主要道路、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投建工作;逐步完善前端垃圾收集设施,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完善示范片区

  宣传栏建设,组织动员培训,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研究 讨论阶段性进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3.验收推广阶段(2023 年 11 月-12 月)。组织相关部门对生 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验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技 术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持续推进工作 措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通过党建引领、智慧投放等措施,提 高分类成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 二)具体措施

  1.推行“撤桶并点”定点投放。试点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 时定点”投放,根据居住小区楼层高度、居住人数、服务半径、 垃圾产量等综合设置三类垃圾投放设施,确定分类投放点、投放 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并在社区进行公示,告知居民新老设备的替换及点位的变化。

  智能垃圾房:每个投放点服务 400 户左右居民,占地面积不 低于 24 ㎡ , 内部净高不低于 2.2 米。功能区分为生活垃圾投放 区、可回收物投放区、内部暂存区、宣教区、清洗区,满足生活 垃圾分类小区日常投递垃圾所用,内置较大的储存空间,可用于 垃圾桶的临时储存、替换、冲洗,支持微信智能投递小程序,垃圾数据统计及大数据平台显示。

  智能垃圾亭:作为垃圾房的补充投递设施,每个投放点服务

  200 户左右居民,占地面积不低于 9 ㎡。功能区可提供生活垃圾 和可回收物的日常投递,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楼宇分布进行投 放,其占地空间较少能符合试点小区空间要求,设备功能上同垃 圾房完全一致,但不具备储存桶位的空间,支持微信智能投递小程序,垃圾数据统计及大数据平台显示。

  误时投放亭:亭内摆放四分类塑料垃圾桶,主要在前期用于 居民适应撤桶并点的过渡阶段使用。待过渡期结束后,误时点位可改造为小区休息景观点,不会造成资源浪费。

  2.完善主要道路垃圾分类设施。根据锡林浩特市各路段、交 通枢纽、人流量、垃圾量等情况,布设不同功能、不同类型、不 同容量的垃圾箱,满足城市道路生活垃圾分类投递垃圾所用,实现城市管理主要道路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详见附件 2)。

  3.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 的运输体系,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 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 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减少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4.民众投递行为、数据管理。根据 AI 识别结果及人工筛查, 追溯违规投递居民情况,予以引导和纠正;根据居民投递注册率、 使用率数据,锁定未注册及使用频率较低的人群,进行定向普及; 每日进行垃圾回收量、处理量的数据统计,月度汇总整体运营数据报表。

  5.建立健全台账。各相关责任部门详细记录示范片区内工作 开展情况,机制体制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安排及落实情况、分类 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 作业时间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数量; 组织垃圾分类相关活动情况等信息,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6.开展工作总结。 12 月底前,逐级开展经验总结,查找问 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试点阶段目标实现后,总结提炼试点小区工作经验,对试点小区周边的小区进行辐射拓展。

  四、职责分工

  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并保持长效,各相关部 门及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 开展此项工作的宣传、组织实施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

  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政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指导机关事业单位, 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牵头 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共机构实施物业 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内容,对生活垃圾分类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测评中予以扣分;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提升公民生活垃圾分类文明素养等。

  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力推进本 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所在街道 社区为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 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住建局:作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全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检查督促,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2023 年底前,完善垃圾分类前 端、中端、后端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建筑工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环卫服务中心:作为建城区道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人,负责市区道路垃圾设施投放、运维管理;按照职能做好餐厨 垃圾专人专车收运、处理监督,对其他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置;开展垃圾分类中端、后端设施建设运维。

  房产物业服务中心:督导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 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作为广场、公园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

  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垃圾收集容器投放、设置、管理。

  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 批次开展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 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评,组织 开展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学生实践活动,发挥 “小手拉大手” 的作用。

  卫健委: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 类管理,防止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情况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考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及商业网点等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使用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平台,对违反生活 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严格执法,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团委、妇联、残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 队伍、妇女及残疾人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组织志愿者开展城市公共场 所、市民、游客对垃圾不落地进行宣传,对乱丢垃圾行为进行劝导。

  发改委:负责审批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联的垃圾处理设施建 设项目,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政府补贴资金保障。

  商务局:负责加快推进示范片区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收 运“两网融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

  盟生态环境局锡市分局: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贮存、转移、 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有害垃圾暂存场所建设工作,组织 制定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及配套文件。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交通局:负责汽车站、公交场站等交通枢纽场所的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 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人社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供销社:负责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建设 “源头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利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大力 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回收分拣中心建设,开展生活垃圾等业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负责按照职能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协调、宣传和保障工作并积极抓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全市各企业单位:负责按照本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抓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五、工作保障

  (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市区、街道、社区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 议或组织 1 次活动。街道和社区要以党建引领推动并组织本辖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要建有明确的组织架构,目标清晰, 责任明确。街道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党建考评体系和物业管理项目。

  ( 二)统筹经费使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我 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补助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率,2021 年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资金 288 万元,用于在主次干路布设 分类式垃圾箱、广告式分类垃圾箱,以及购置垃圾清运设备。2022 年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资金 257 万元,用于根据垃圾分类试 点小区户数、楼栋分布情况,完善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 设,同时购置垃圾清运设备,提高垃圾收运率,完善垃圾分类投 放中端收运处置,待 2023 年补助资金下达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使用。

  (三)完善制度建设。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和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 车辆标识设置规范》,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管理,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四)发挥示范带动。基层党组织要率先垂范,充分调动党 员积极性,定期组织党员带头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建立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先行示范单位应高标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 要求,负责宣传垃圾分类知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注重宣传实效。线下方面做好垃圾分类科普及设备使 用引导,居民小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专用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新。 通过定点推广、入户指导、集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设垃圾分类知 识、政策普及及培训课程,并提供参与者礼品。线上方面充分利 用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等平台,做好舆论引导、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等工作,开展多样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做到 “到单元、 入楼道、进家庭”,双管齐下,确保居民注册使用率不低于实际 住户的 70%,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加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 厨垃圾处理项目和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建设,避免垃圾分 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完善垃圾分类投放中端、后端处置,保障此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七)建立奖励机制。协助居民注册激活垃圾分类专用系统,进行投递行为统计管理及奖励发放,通过积分兑换礼品、投递可 回收物兑换环保金、每月投递排行奖励等多种形式,激励民众参与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