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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方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园区奖励扶持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0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方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园区奖励扶持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11-30 12:03:03 公开日期:2023-11-30 12:03:03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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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方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园区奖励扶持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30 12:03 浏览次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政府研究,现将《地方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园区奖励扶持实施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落实。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园区奖励扶持实施方案(暂行)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地方特色 乳制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 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 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8 号)及《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 2021 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市政办发〔2021〕36 号)文件精神, 我市着力推动打造锡林浩特市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园区,2021 年,已有多家企业及小作坊入驻。鉴于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 现属于自治区奶业振兴扶持项目考虑入驻园区商户投入资金较大、园区房租等各项费用都比较高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1、入驻首放食品园区奶酪特色产业园的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

  2、在首放园区投入建设资金、购置设备,用于产业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创建, 且投入运营半年以上的企业、小作坊。

  二、评选单位

  评选工作组内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席位,由盟、市乳制品协会、 锡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科局、首放食品园区等四家机构共同参与评选。

  三、评选周期

  暂以一年为试行期,2023年1月开展上年度评选工作,奖励 资金于2023年一季度前发放到位。期满后根据园区运营和乳制品产业发展情况另行研究。

  四、奖励设置

  评选奖励分两个档次,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企业、标准化创 建小作坊分类别参与评选,根据综合评选打分结果设置奖励奖项。

  (一)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企业评选奖励,拟设一等奖1名, 奖励20万元,二等奖2名,每户奖励15万元,三等奖3名,每户奖励10万元。奖金共计80万元/年。

  (二)标准化创建小作坊评选奖励,拟设一等奖2名,每户 奖励10万元,二等奖3名,每户奖励为5万元,三等奖5名,每户奖励为3万元,奖金共计50万元/年。具体名次由评选产生,依据综合分值进行排名,如出现同分 则按照评选标准中重点项目(标※为重点项目)总分进行评比,分高者排名大于后者。

  五、评选要求

  (一)参选单位应已入驻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园区且满6个 月以上,能充分展示出我市地方乳制品亮点特色,并已获得《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证》。

  (二)坚决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择优评选,评选单位对各 参选单位进行评审后,评选结果由评选工作组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最终奖励名单,最后由财政部门下达奖励资金。

  (三)奖励资金仅可用于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场所房屋 租金 、经营场所装修维护费用、机器设备购置费 、采购货物 、购 置办公设备及其他与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 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一经发现,立即追回相关奖励资金,取消其 评选奖励资格,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至公安部门。另外,市审计部门每年度对上一年度奖励资金实行追踪问效。

  (四)盟 、市奶食协会对评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员工和牧民利益、发生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不履行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 评选奖励资格,对经营管理规范和示范带动效果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推荐参评下一年度优先评选资格。

  六、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包括生产范围(25 分), 生产场所(40 分), 设 施设备(55 分) ⅛,  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25 分), 生产过程 控制(40 分)⅛ ,  人员管理及培训(30 分),食品安全管理(40 分) ⅛,  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管理(50 分), 检验检测 管理(20 分) ⅛,  产品销售市场拓展及售后服务(55 分) ⅛ ,   实施品牌战略(25 分),产品创新研发及知识产权发展保护(30分) ,财务管理(15 分), 配合园区集中统一管理(30 分) ⅛ ,示范带动作用(20 分),共计十五个类别 37 个评选项目(500分) ,另设加分项(50 分) 和否决项,总分为 550 分。评选工作组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如遇不同意见, 由工作组出具正式意见上报锡林浩特市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行研判。

  七、评选内容

  (一)生产范围

  1.生产经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或锡林郭 勒盟传统乳制品协会团体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 传统乳制品生产卫生规范》(DB S15/008),产品从原料、工艺、 包装、标签标识等方面应明显区分于含乳固态成型制品;(15分)

  2.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登记或许可生产范围一致,不存在超 范围生产食品的现象,不以分装方式生产地方特色乳制品。(10分)

  (二)生产场所

  1.加工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 置设备、物料和产品,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无异味、 无杂物堆放;垃圾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加工区,排污沟渠为密

  闭式;(15 分)

  2.加工车间门窗闭合严密,窗户内窗台便于清洁;加工场所地面采用易清洗的硬质材料,墙壁使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洁的材质铺设到顶;顶棚防漏雨、防灰尘积累、防碎片脱落,易于清洗消毒; (15 分)

  3.生产加工区域内不得养殖动物,不得居住人员,不得从事与传统乳制品生产无关的加工制作活动。(10 分)

  (三)设施设备(⅛)

  1.具备生产需要的上、下水设施, 有必要的洗消手、干手、 更衣等设施,有密闭垃圾桶;根据生产需要设置消毒杀菌设施(如紫外灯等) ;(15 分)

  2.配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如过滤、发酵、 包装、打码、冷藏或冷冻设备等),设备的性能和精度满足加工要求;(15 分)

  3.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容器、工具、用具、包 装、模具)的材质符合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盛装、晾晒乳制品的工具及时清洗、定时消毒,保持清洁卫生;(15 分)

  4.生产区域有防鼠、防蚊、防蝇、防虫害等设施。(10 分)

  (四)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

  1.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特点合理布局,设立收奶间(或 区域)、发酵间、加工间、晾晒间、包装间及工器具消毒、乳清 沥淋、成品贮存间(或区域)、检验室等功能区间,按序排列生产设备;(15 分)

  2.销售间与加工车间有效分隔,原奶和半成品、成品的存放场所应分开,避免交叉污染。(10 分)

  (五)生产过程控制(⅛)

  1.使用的原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19301) 要求。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及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原奶、 不得使用抗生素奶,应遵照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原奶合理周转;(20 分)

  2.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并采取有 效措施控制地方特色乳制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有相关记录;(10分)

  3.生产前应进行自查,检查生产加工场所、生产加工设备、 原奶、人员、包装、贮存与运输等各方面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后应进行清场,有相关记录。 (10 分)

  (六)人员管理及培训

  1.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保持个人卫生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 不在加工场所内吸烟、吐痰;加工操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进入生产区时按规定清洁洗手; (15 分)

  2.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所有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知识、产品商标注册、生产加工技艺技术、 标签标识等知识培训, 能够明确知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5分)

  (七)食品安全管理(⅛)

  1.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储存运输销售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5分)

  2.建立“地方特色乳制品”专门台账记录,至少包括原奶验  收记录、生产投料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清洁消毒记录、温(湿) 度监测记录、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 处置记录、 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等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对记录  的任何更改都须标注更改者的姓名和更改日期,并保证原有信息仍清晰可查;(15分)

  3.应实施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 要对食品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应对食品安全负全 责。明确承诺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生产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乳品, 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承诺书。(10 分)

  (八)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管理

  1.小作坊生产产品应有简易包装,鼓励采用预包装形式,地 方特色乳制品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必须采用预包装形式。包装是否 精美、环保、能突出产品特色且利于旅游携带;包装材料和容器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级标准要求;(15 分)

  2.在简易包装上至少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者名称、 生产地址和联系方式、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冷 藏或冷冻条件下具体保存期限)等必要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正确食用、贮存食品;预包装产品的标签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15 分)

  3.地方特色乳制品贮存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场所内不得存 放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应根据贮存要求提供适宜的温度等贮存条件;(10 分)

  4.运输工具应保持干净,并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保 持运输工具清洁卫生,确保地方特色乳制品贮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10 分)

  (九)检验检测管理(⅛)

  (本条仅适用于小作坊)应至少具备乳成分分析及原奶三聚 氰胺、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等快速检验能力,原奶入厂时在收 奶间进行乳成分分析,并留有相关检测记录;产品至少每半年检 测一次,并满足地方特色乳制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所列全部检测项目。(20分)

  (本条仅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 应具备满足原奶、半成品、 成品检验所需求的检验设备、设施和试剂,检验人员、检验设备 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建立检验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应真实、 准确。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食品安全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20 分)

  (十)产品销售市场拓展及售后服务(⅛)

  1.有营销团队,销售渠道多元,销售区域分布广泛,销售额度及市场反响良好;所生产加工的地方特色乳制品已进驻大型商场超市和线上平台(包括抖音、快手、淘宝、天猫等)销售;利用直播带货等新兴模式, 积极助推产品销售; (25分)

  2.积极参加区内民族传统奶制品展销(现场)会及全国各地 食品展销(现场)会,并有效完成产品展销推荐和洽谈对接;(15分)

  3.售后服务标准规范,具有与消费者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能 力,问题答复或处理措施灵活,建立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及相关处置记录, 适时对消费者进行回访并进行评价收集。(15分)

  (十一)实施品牌战略

  1.预包装、简易包装产品使用注册商标或区域公用品牌;(15分)

  2.已申请注册条形码、二维码并正在使用中。(10分)

  (十二)产品创新研发及知识产权发展保护

  1.组建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研发能力,评选当年有新产品、 新设备或新包装知识产权申请保护或开发专利,并留有研发过程记录及影像资料; (15分)

  2.创新研发成果能做到有效转化,提高收入比例并获得市场 认可,切实起到促进产业发展作用,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5分)

  (十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管理部门,确保有效使用奖励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 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0分)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 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工作;监督财产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5分)

  (十四)配合园区集中统一管理(⅛)

  1.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与园区签订 的相关入驻协议等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园区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15分)

  2.遵守园区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按规定及时缴纳房租、网 络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取暖费等各项费用,并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15分)

  (十五)示范带动作用

  能有力维护我市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秩序,坚持标准化 生产经营,同时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对我市经济发展、牧民就业增收和乡村振兴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20分)

  八、其他事项

  (一)加分项

  1.依托互联网技术,在生产区域和主要销售区域安装摄像 头、显示器,监控并展示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着力打造 “ 明厂亮档” 的; (15 分)

  2.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察干伊德代表性传承人、大学生创 业、转业和复员军人及其配偶、现役军人配偶、残障人员或从事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 5 年以上人员从事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经营的;(15 分)

  3.获得全区各类地方特色乳制品官方评选活动赛事奖项三个及以上的(20 分),获得一至两个(10 分),未获得(0 分)。

  (二)否决项

  因涉嫌食品安全或其他违法行为且被市场监管、农业科技等部门立案调查的, 终止其评选资格,并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