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 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