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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参加本期行风热线节目。下面我将从市社保中心工作职能职责、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社保政策解读、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和行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对我中心工作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 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锡林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是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经办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调整、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和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经办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 2023年社保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经办业务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包括: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两大险种。

  (一)参保情况。截至8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1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0.74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4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08万人。

  (二)享受待遇人员情况。截至8月底,享受养老待遇2.23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0.34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0.38万人),享受工伤待遇人数76人。

  二、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务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特征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从2020年1月1日起,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二)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上述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

  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五)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并且缴费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七)参保职工正常退休需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保人员退休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5年。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八)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身体健康或生命在工作中遭受暂时或永久的损害,而获得的物质或现金的补救和补偿,一般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救治、日常生活获得保障,使伤亡者遗属的基本生活获得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九)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在统筹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十)在什么情况下注销登记并终止参保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三、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标准是什么呢?

  答:(1)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至300%进行核定,按20%比例全额缴费。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1)线上缴费方式: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蒙速办等渠道进行缴费。

  (2)线下缴费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实体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持本人身份证和建设银行卡通过建行网点柜面、建行智慧柜员机(STM)、建行裕农通等方式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26日。

  (三)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答:(1)城乡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社区)或苏木(乡镇、街道)事务所或旗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缴费方式主要有:

  1.通过手机微信平台自助缴费。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打开微信,点击“我的--支付”;

  第二步:点击“城市服务”;

  第三步:在“城市服务”界面里,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进入“选档缴费”,按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登记;

  第四步:注册成功后,选择缴费险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缴费档次;

  第五步:按缴费档次交费提交并确认支付成功;

  第六步:返回“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界面,点击“缴费凭据开具”,选择打印电子完税凭证或到地税大厅开具完税证明;

  2.通过当地税务部门配发的云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3.通过所在参保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事务所或旗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现场缴费。

  (四)影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高低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缴费基数高低;二是缴费时间长短;三是退休年龄大小;四是退休时全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般来说,缴费越多、缴费时间越长、不存在断保欠费的,退休时养老金就越高。有些参保人员养老金低,就是因为缴费年限短,或存在断保等情况。

  (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吗?

  答:可以申请办理衔接。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延长缴费至符合条件后,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较少且不愿继续延长缴费的(如缴到61岁、62岁、63岁......至符合条件),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年龄时(60周岁),可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衔接,把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如何处理?

  答:具体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二是根据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三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

  (七)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不属于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八)医保电子凭证与社保卡及电子社保卡的区别?

  答:(1)领取条件不同。电子社保卡必须是在办理了实体社保卡的基础上才能激活和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是只要参加了医保,参保人就可以激活、领取。(2)签发单位不同。电子社保卡是由国家人社部签发;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局签发。(3)使用功能范围不同。电子社保卡是实体社保卡的映射,社保卡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的业务功能;医保电子凭证只承载了医保业务功能。(4)使用场景不同。社保卡是线下人工使用;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则是线上线下都能使用。

  由于医保电子凭证与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三者在医保业务功能上是重叠的,因而在使用上也是并行的。

  四、行风建设情况

  为深入实施行风建设提升活动,满足企业群众对高质量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需求,深入开展养老保险服务实践活动,以窗口单位服务大提升为重点,在政治站位、业务能力、工作方法、窗口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升养老保险服务效能。

  (一)加强业务学习。我中心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等理论书籍,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党员干部对行风建设必要性、紧迫性和战略性的认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反思,举一反三。

  (二)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2023年4月我中心积极开展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自查;2023年5月自治区派出检查组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6月起我中心积极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作用明显,使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恪守职业道德,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坚决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三)打造人性化服务窗口形象,为出行不便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一是“综合柜员制”真正实现“一窗通办”。自人社系统“综合柜员制”正式运行以来,以减少业务经办环节,简化办事流程为基础,以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为理念,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积极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利企,得到了办事群众和广大企业的广泛好评。二是开展社保卡制卡上门服务。积极开展高龄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苏木镇场统计上报的高龄人员名单及身体不适、行动不便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网点制卡的群众,集中开展上门办卡服务。三是养老认证上门办。部分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由于不会操作智能手机、子女不在身边等原因,无法及时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自主认证,为了不影响养老待遇的正常领取,我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提供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截至2023年8月,共为37名老人提供了上门认证。

  锡林浩特市社保中心作为窗口服务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直接影响着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时刻践行群众路线。在此,我们诚恳地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监督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开展,使锡林浩特市社会保险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