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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22-06-13 13:52

由于近期疫情的影响,市民们陷入了焦虑紧张的状态,担心日常生活会受到影响,纷纷开始了“囤货”,大家都在担心民生商品供给是否充分?价格是否稳定?今天我们邀请的嘉宾是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王鹏,和我们浅谈一下近期市场的商品和价格

王鹏: 2022-06-13 14:34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做客锡林浩特市政务门户网嘉宾访谈栏目,与大家共同交流受疫情影响下的民生商品和价格事宜

主持人: 2022-06-13 14:35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价格监督这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

王鹏: 2022-06-13 14:37

因我盟二连等地相继报告多例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以来,我局为掌握锡市蔬菜、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物价稳定情况,我局深入各农贸市场、超市、日用百货商店,开展商品保供稳价市场监督检查,对价格进行严密监控。收集掌握各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库存情况,指导企业构建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并发放相关公告。

当前我市防护用品及米、面、油、菜等商品购销渠道顺畅,库存充足,商品价格进销差率稳定。同时也对我市各核酸检测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不法行为。

主持人: 2022-06-13 14:37

那怎样防止囤积居奇这样的情况发生呢?

王鹏: 2022-06-13 14:38

从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角度来说,还是继续加大巡查频次,重点关注生活必需品和防护用品中哪些商品突然出现不正常的价格波动或断货情况,锁定产品后从三个层面着手调查,1.生产环节的经营者,是否存在不及时将已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2.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费终端;3.零售环节经营者除为保持经营连续性保留必要库存外,不及时将相关商品对外销售。疫情防控期间,部分零售领域经营者为维持经营连续性,或者为惠及更多民众,限定当天销售数量或个人的购买数量,属于正常情况。“保留必要库存”有其合理限度,如果将大部分防疫物资或者民生商品进行留存,则不属于“保留必要库存”,涉嫌囤积居奇。

主持人: 2022-06-13 14:38

可以和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哄抬物价呢?比如说今天买的这个苹果是一块钱,明天涨到一块五,这样算不算是哄抬物价?

王鹏: 2022-06-13 14:39

哄抬物价,主要有这么几种表现形式:

1.捏造、散布生产、进货成本信息的;

2.捏造、散布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的;

3.捏造、散布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的;

4.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

5.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6.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7.捏造、散布可能推高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8.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9.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

10.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

11.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还有就是我们刚刚提到的囤积居奇行为,经营者存在上述行为的,都属于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主持人: 2022-06-13 14:39

如果出现哄抬物价怎么进行处罚呢?

王鹏: 2022-06-13 14:39

存在上述行为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 2022-06-13 14:40

下一步,咱们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重点会放在哪里呢?

王鹏: 2022-06-13 14:40

我局也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不法行为,持续保证民生物资供应等各项工作,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消费者如发现哄抬物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主持人: 2022-06-13 14:40

非常感谢王鹏股长为我们解答近期困扰群众的一些疑惑。疫情当下,我们会全力保障好群众所需的生活物资,共同打赢这场战“疫”,那我们本期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期待下期栏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