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司法局

办公地址: 锡林浩特市重庆路南府花园小区对面
联系电话: 0479-8216731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及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和异议申请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  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  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法律专家库、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九)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及全市司法行政财务装备报表、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办公楼管理工作。 

  (二)政治警务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等工作。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调配建议。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市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承担局党组督查工作任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或组织办理政府行政应诉、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事项。办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和异议申请工作。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奖惩的审核、审批。收集、分析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各种重要情报,指导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指导开展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指导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和管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和措施。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矛盾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安置帮教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八)律师公证工作股。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审核和监督管理。监督律师执业活动,负责全市律师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法律服务秩序的监管。编制市公证名册并公告。 

  (九)科技信息股。拟订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指导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和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司法局局长:包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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