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商务局

办公地址: 杭盖路773号锡林浩特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 0479-8220332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第一条  根据盟委、盟行署批准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锡林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浩特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及市委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口岸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商务发展趋势,组织实施全市商务发展规划。

  (二)贯彻落实上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牧区工作。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自治区、盟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七)执行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助盟商务局组织国家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协助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协助盟商务局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市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九)落实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盟商务局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参与盟商务局涉及全市的经贸谈判。

  (十)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利用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协助盟商务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初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协助盟商务局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管理口岸工作。协助盟口岸办审核上报市航空口岸开放、临时开放和关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设立和退出,开辟新航线等工作,推动中欧班列通行。协调联系海关和相关部门工作。办理上级口岸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管理贸促会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贸促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全市与蒙、俄等国家地区开展跨区域合作。组织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活动,负责锡林浩特市赴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展销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和管理监督工作。为企业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等服务。指导协调各行业涉外商协会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服务。办理上级贸促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执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牵头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执行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药品流通监管。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商务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2)市供销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广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内贸股。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商贸冷链物流等发展。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本地区特色产品、资源展示、销售窗口等工作。推动直销、拍卖、商业特许经营、家政服务等行业规范管理。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执行酒类流通等发展规划和政策。

  对外贸易和外资外经股。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统计和发布全市对外贸易信息。承担外经贸专项资金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协调市直单位经贸团组出国,参会、参展和洽谈。协助盟商务局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牵头推动全市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推动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和管理全市吸收外资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协助盟商务局管理、监督、统计外商、外经项目。协助盟商务局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口岸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口岸经济发展、向北开放、贸易促进的政策措施,根据我市实际组织实施。按照口岸开放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和关闭的相关申报工作。协调和联系海关、保税仓库建设、外贸企业海关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与口岸工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保证口岸工作畅通。

  贸易促进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对外贸易活动,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我市参加国际展览活动,负责我市赴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工作。办理经济贸易和调解业务。签发我市出口商品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事单据(证明)和暂准进出口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等业务。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成品油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工作。负责加油站年检、审批上报。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9-8220332

  传    真: 8220332

  电子邮箱:xishishangwuju@163.com

  负责人:局  长 鲍忠洁

  【所属单位】市商务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盟市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对外贸易活动,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2.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锡林浩特市参加国际展览活动,承担锡林浩特市赴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相关事宜的服务等工作。

  3.按照口岸开放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承担口岸开放、临时开放和关闭的申报等相关工作。

  4.协调和联系海关、保税仓库建设、外贸企业海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5.承担与口岸工作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6.承担筛选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商务领域各类国内国际展会工作,多渠道为企业搭建平台,提升锡林浩特市民族特色产品品牌,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

  7.承担商务领域市场动态监测、预警分析、市场信息分析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

  8.承担全市电商、名优特等企业电子商务相关业务技能指导服务,开展电子商务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收集发布等工作。

  9.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及锡林浩特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其他事项

  (一)撤销锡林浩特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二)原为锡林浩特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三)锡林浩特市商务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四)本文件解释的办理工作由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中共锡林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9-8220332

  传    真: 8220332

  电子邮箱:xishishangwuju@163.com

  办公地址:杭盖路773号锡林浩特市商务局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