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东段政府东区办公楼2号楼
联系电话: 0479-6990218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简介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研究拟订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申报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组织开展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做好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协调组织落实全市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落实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指导落实全市双拥工作、军地联系、双拥评比表彰、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股。负责全市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下岗失业再就业。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东街218号5号楼2楼

  联系电话:0479—6960058

  传真:0479—6960058

  电子邮箱:xstyjr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俞力强

  三、【所属单位】

  锡林浩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地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信息情况,提供决策参考;对接本市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实现远程信访、信息互通、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等。

  (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七)建立健全走访慰问退役军人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特别要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组织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遇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八)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东街218号5号楼2楼

  联系电话:0479—69600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褚一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