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现锡林浩特市卫健委对已备案诊所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备案诊所如下: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中蒙医股,联系电话:8109332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