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背景:为进一步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生态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在牧草生长周期脆弱阶段,促进草原休养生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时限
(一)休牧范围:锡林浩特市草畜平衡区范围,休牧畜种为牛和羊(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内)。
(二)休牧时间:4月5日0:00开始,5月1,日24:00结束,开展为期45天的休牧。
二、补贴办法及标准
休牧补贴范围为草畜平衡区承包到户草场,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场的员工。休牧补贴标准为每亩1.125元。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1月至3月)
1.制定工作方案。
2.设置活动场地。
3.做好饲草料储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4月至5月)
休牧期全面禁牧,各苏木镇场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牧户牲畜全部舍饲,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草中队、各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牧行为。
(三)总结阶段(2026年6月至9月)
林草局对休牧草场进行返青期生产力监测,总结休牧成果、经验和做法,各苏木镇场对当年休牧工作开展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为今后休牧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监督检查。
(三)加强考核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