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依据相关规范及本市规划,结合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坚持总量适中、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原则,合理调配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672.3929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商服用地49.575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91.6881公顷、住宅用地14.166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8.304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78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7.8604公顷、特殊用地4.0184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点用地,推动工业、人口向城镇集聚,优化城镇体系布局。
(二)优化供应结构:支持高新技术等优质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优先保障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三)促进集约利用:鼓励利用存量用地,控制增量,推广工业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发挥市场作用:经营性用地及多意向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偿供地,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服务,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及政策性住房用地,保障供地效率。
(二)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指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