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结合锡林浩特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2021年版)》《锡林郭勒盟粮食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锡林浩特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进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4.基本思路
坚持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和吸收过往的经验,建立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粮食应急预案系统,健全粮食系统应急管理网络机制,督促落实应急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
5.工作原则
粮食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依法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
6.名词解释
粮食指原粮、成品粮、食用植物油。
粮食应急状态,是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7.主要内容
由8个部分组成,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附则和名词解释9个部分。
8.新闻发布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本级粮食应急新闻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要依法、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客观。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市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做到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未经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应急相关信息。
9.启动条件
市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在市政府处置范围能力内,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本预案处置的,启动IV级(旗县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