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盟生态环境局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对《锡林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 年修订版)》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锡林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三、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身体健康。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秋冬季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是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
四、设立锡林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 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五、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8方面内容。
六、主要目标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四)分级管控,精准减排。(五)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六)强化宣传,公众参与。
七、 锡林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锡林浩特市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本预案、市直有关单位专项实施方 案、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