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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专访解读-《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10:25

  采访人:《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

  受访人: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切实加强我市文体旅游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文体旅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锡林郭勒盟文体旅游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采访人:《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受访人:《实施方案》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二是明晰工作目标,即通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促进全市文体旅游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明确监管对象,登记注册地在锡林浩特市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机构、旅行社等由文化旅游部门许可经营的市场主体。四是厘清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有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加强黑名单管理、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及做好诚信宣传教育。

  采访人:《实施方案》制定的意义

  受访人:本《实施方案》的实行,可以加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创新文化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增强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采访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含义是什么?

  受访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贯穿事前、事中、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