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9-02 16:56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涉及我市4家食品流通店,2家小作坊,涉及6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锡林浩特市真香面食加工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烫面春饼

  抽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抽样基数:8 袋 。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烫面春饼的行为违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真香面食加工坊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锡林浩特市新区商业中心德克隆超市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烫面春饼

  抽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抽样基数:8 袋 。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烫面春饼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

  鉴于当事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在购进烫面春饼时向供货商锡林浩特市真香面食加工坊索取购进产品的检验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新区商业中心德克隆超市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三、锡林浩特市栗栗鲜干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奶皮子酸奶

  抽检日期:2026年6月5日 ;抽样基数:12盒 。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2、样品名称:奶皮子酸奶(茉莉花茶味)

  抽检日期:2026年6月5日 ;抽样基数:12盒 。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奶皮子酸奶、奶皮子酸奶(茉莉花茶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鉴于当事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在购进奶皮子酸奶、奶皮子酸奶(茉莉花茶味)时向供货商内蒙古翱云乳业有限公司索取购进产品的检验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栗栗鲜干果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四、锡林浩特市蒙昊面食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油条 

  抽检日期:2026年6月12 日;抽样基数:1.186kg 。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油条的行为违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蒙昊面食铺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五、锡林浩特市叁农优选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锡林河酒 

  抽检日期:2026年5月17 日;抽样基数:6 瓶。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锡林河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鉴于当事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在购进锡林河酒时向生产商西乌珠穆沁旗锡林河酒业有限公司、经销处锡林浩特市锡林河酒业经销处索取购进产品的检验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叁农优选超市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六、锡林浩特市王莉名烟名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蒙古猎人  

  抽检日期:2026年6月7 日;抽样基数:4 瓶。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含第 1 号修改单)》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含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蒙古猎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在购进蒙古猎人时向供货商赤峰哈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索取购进产品的检验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王莉名烟名酒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