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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9月3日)

来源:锡林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9-03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涉及我市1家食品流通超市,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涉及2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锡林浩特市金河湾小区德克隆便利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姜

  抽检日期:2024年5月21日;抽样基数:6.208kg。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锡林浩特市金河湾小区德克隆便利店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宏福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优乳奶酥

  抽检日期:2024年5月23日;抽样基数:7袋。

  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 DBS15/ 002-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含乳固态成型制品》要

  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宏福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向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锡林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