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4 年第 13 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4〕13 号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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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6 月 20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布仁金主持召开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 13 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锡林浩特市畜牧业生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锡林浩特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锡林浩特市智慧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锡林浩特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工作试点方案》、《锡林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新增2024年暂付款、2024 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土地问题销号、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和风电光伏一体化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光伏发电指标申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使用、额尔敦街道桃林塔拉社区业务用房调拨、贝力克牧场申请劳动就业贷款、沃 源奶牛场及其子公司锡林浩特市沃源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牧区社区民选干部缴纳社会保险等事宜。纪要如下。

  一、研究审议新增2024年暂付款事宜

  会议指出,我市2023年底暂付款余额11.85亿元、占比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0%,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的通知》(锡财库〔2024〕50 号)“2023 年底暂付款余额占二项 支出比重在 10%以上的地区,严格落实新增暂付款实行提级管理 的规定”要求,2024 年新增暂付款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新增2024年暂付款事宜,由财政局负责,将新增暂付款事宜按程序报送审批,同时要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持续加强暂付款管理,多措并举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确保新增暂付款规模不突破 5%、实现暂付款余额“只减不 增”目标。

  二、研究审议《锡林浩特市畜牧业生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统计局提交的《锡林浩特市畜牧业生产调研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统计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审核把关后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畜牧业生产调研工作对于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休牧制度,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统计、农科、林草等相关部门和相关街道、苏木镇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任务分工及时序要求,抽调精干力量充实调研工作队伍,认真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统筹实地入户、抽查核查等方式,准确客观掌握全市畜牧业天然放牧和舍饲养殖牲畜数量,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三、研究审议《锡林浩特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消防救援大队提交的《锡林浩特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 审核把关后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是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消防安全形势向稳向好的有力举措。消防、住建、公安、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全力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严查违停违充行为,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推动各环节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研究审议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事宜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幼儿教育师资力量,全面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学前教育体系,教育局计划为我市3所新建幼儿园、1所扩建幼儿园和1所扩项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专任教师、财务人员、校医等合同制工作人员,并初步编拟了《锡林浩特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幼儿教育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

  会议议定,一是由教育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审核把关后按规范程序组织招聘工作。

  二是由教育局负责,按照《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5名、校医4名,对财务工作人员探索采取其他方式统筹解决,同时梳理以往年度幼儿教育招聘专业、非专业教师占比,结合实际合理分配招聘比例、压减招聘人数,确保师资队伍建设结构合理、布局长远,全面满足学前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

  五、研究审议《锡林浩特市智慧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发改委提交的《锡林浩特市智慧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由发改委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审核把关后印 发实施。

  会议要求,由锡林浩特市福兴达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在扎实 做好启用停车场运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停车场智能属 性,进一步压减非必要人员配备及资金支出,加快补齐智慧停车 场设施设备短板,年内实现额尔敦路区域已建成停车场全部投用见效,切实提高城市交通通达率,有效调控停车供需平衡,确保群众出行畅通、停车便利。

  六、研究审议《锡林浩特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发改委提交的《锡林浩特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发改委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 善,经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审核把关后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是进一步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和引导全市节约用水的重要举措,发改委、住建、水利等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我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

  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落地见效,实施范围、定额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等内容依据方案执行。

  七、研究审议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土地问题销号事宜

  会议指出,2020 年,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反馈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涉及 1674.03 公顷违法占用土地问题,截至目前,1674.03 公顷违法占用土地已全部完成整改,3367.69 万元违法占用土地罚款已全部收缴,198.7167 公顷生态修复治理区域已验收合格,时任相关领导干部已完成约谈处置, 经自然资源局研究,认定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土地 问题已符合销号条件,申请对该问题进行销号处置,需提交会议 研究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自然资源局关于大唐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土地问题整改的销号申请,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向盟自然资源局报送销号申请。

  八、研究审议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和风电光伏一体化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事宜

  会议指出,2024 年我市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工程任务共 21.9万亩,其中需确定实施主体任务有 3 项,分别为防沙治沙和风电 光伏一体化工程 3 万亩、不等上级资金先行开工沙地治理工程 1.1 万亩、新增沙地治理工程 4.9 万亩,为保证我市浑善达克沙地治理任务顺利实施,根据《锡林郭勒盟“ 三北”六期工程、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锡林草发 〔2024〕7 号)文件要求,经各相关苏木镇场和林草局会议研究推荐后,申请将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和风电光伏一体化治 理项目 3 项任务实施主体确定为农牧民合作社,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林草局提出的将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和风电光伏一体化治理项目 3 项任务实施主体确定为农牧民合作社的申请,由林草局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工程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滞留,切实做 到保安全、重质量、出实效,全力打好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 坚决筑牢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九、研究审议《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 限时办结”工作试点方案》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 审批、限时办结”工作试点方案》,由供电公司负责,按照会议 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十、研究审议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光伏发电指标申报事宜

  会议要求,鉴于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处于湿地 保护范围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 当避让湿地的规定,由发改委负责,加强指导力度,督促华北油 田二连分公司统筹在批光伏发电项目重新选址。 由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强化项目审批监管,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管理,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等行为,确保各类项目建设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研究审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使用事宜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使用 2023 年、2024 年中央、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共计 87.839933 万元,实施朝克乌拉苏 木阿日高勒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草饲料加工和储存项目(项目投 资 53.839933 万元)、巴彦宝拉格苏木那仁宝拉格嘎查股份经济 合作社采购全混合日粮设备项目(项目投资 34 万元)。

  会议要求,由民委负责,农科局及相关属地配合,全面梳理 已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扶持项目,综合考虑材料价 格波动、工程量计算误差等因素,扎实做好项目建设风险评估工作,坚决防范项目超概算问题出现,确保上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由朝克乌拉苏木、巴彦宝拉格苏木分别负责,在保障安全生产和 项目质量的基础上,抢抓黄金施工期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持续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滞留, 项目建成投产后,持续跟踪管理、抓好成本管控、强化审计监督, 确保饲草料生产质优价廉,切实减轻牧民群众饲养负担,发挥项 目应有效益。

  十二、研究审议额尔敦街道桃林塔拉社区业务用房调拨事宜

  会议指出,鉴于目前我市额尔敦街道桃林塔拉社区与南郊街 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使用一处业务用房,现有房屋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及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经额尔敦街道申请,财政局计划 将杭盖路光荣院十字路 口 南侧原房产局办公楼(建筑面积 1224.61 平方米)整体调拨至额尔敦街道桃林塔拉社区管理使用, 将杭盖路馨缘小区B 座院内原业务用房(1324.65 平方米)整体 交由南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使用,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将杭盖路光荣院十字路口南侧原房产局 办公楼调拨给额尔敦街道桃林塔拉社区管理使用,将杭盖路馨缘 小 区 B 座院内原办公用房整体交由南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使用,由财政局负责,额尔敦街道办事处、卫健委配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拨程序。

  十三、研究审议贝力克牧场申请劳动就业贷款事宜

  贝力克牧场为有效解决牧场经营资金困难,更好推动牧场发 展,计划以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向锡林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小微企业贷款。会议原则同意贝力克牧场申请劳动就业贷款事宜,由贝力克牧场负责,严格规范资金用途,用好用 活金融资金,扎实推动国有农牧场良性循环发展。

  十四、研究审议沃源奶牛场及其子公司锡林浩特市沃源畜牧 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抵押贷款事宜

  沃源奶牛场作为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为辅” 的国有农牧场,为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沃源奶牛场申  请继续以蒙房权证锡林浩特第 116011402435 号、锡国有(2014)

  000238 号作为抵押向锡林浩特农村合作银行续贷 1400 万元、续贷期限为一年,锡林浩特市沃源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沃源奶 牛场子公司申请以 300 头牛、40 套房产作为抵押向锡林浩特农 村合作银行南煤矿支行贷款 8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会议原 则同意沃源奶牛场申请贷款事宜,由沃源奶牛场负责,严格规范 资金用途,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有效推动国有农牧场做大做 强。

  十五、研究审议《锡林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锡林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 理办法》,由教育局负责,会同市委编办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震审核把关,提交市委编 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以试行方式印发执行。

  十六、研究审议牧区社区民选干部缴纳社会保险事宜

  会议指出,经民政局梳理,我市各苏木镇自 2015 年 1 月起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社区民选干部共 33 人(现任 19 人、离任 14 人),根据《锡林浩特市调整社区居委会民选干部报酬待遇 实施方案》(锡市政办发〔2015〕4 号)中“各苏木镇场所辖社 区居委会自愿签订《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约定书》的, 并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印发<锡林浩特市 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锡市党组发 〔2020〕26 号)中“对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人员,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要求,民政局申请为各苏 木镇符合条件的 33 名社区民选干部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交会议 研究审议。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为各苏木镇符合条件的 33 名社区民选干部缴纳社会保险,由各苏木镇负责,人社局、民政局配合,进 一步摸底排查涉及人员缴费意愿、补缴金额等相关情况,对有意 愿补缴的,及时组织补缴工作;对无意愿补缴的,做好承诺书签 订及备案等相关工作,确保牧区社区民选干部依法依规充分享受 社保待遇。 由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全程参会领导:杨震、陶力古尔、樊晓春、孙永文 第一至第九议题参会领导:石凯龙、常健

  全程列席人员:政府办高文亮,财政局尚怀国

  第一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财政局曾妍

  第二议题列席人员: 白音锡勒牧场杨建军,政府办喇利国, 统计局宝音,林草局杨静峰,农科局诺敏,宝力根街道卢延杰, 杭盖街道李晶华,楚古兰街道张春雷,额尔敦街道王帆,南郊街 道包贞贞,宝力根苏木莫毅,朝克乌拉苏木塞西亚拉图,巴彦宝 拉格苏木莫毅,阿尔善宝力格镇额日登尼, 白银库伦牧场朝鲁, 毛登牧场杨富,贝力克牧场高凤春,沃原奶牛场梁全凤

  第三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发改委姚亮,工信局郭颖,自然资源局布仁,住建局罗恩宝,市场监管局王平,应急管理局田振宇,房产物业中心青格勒,消防救援大队陈巴图,宝力根街道卢延杰,杭盖街道李晶华,楚古兰街道张春雷,额尔敦街道王帆, 巴彦查干街道朱辰龙,希日塔拉街道潮落蒙

  第四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编办贾仍辉,人社局崔洪寅,教育局李国霞

  第五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司法局包永前,住建局罗恩宝,市场监管局王平,审计局吴志勇,城管局胡日查,发改 委姚亮,公安局逯海涛、刘振山,福兴达公司徐强

  第六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住建局罗恩宝,市场监 管局王平,发改委姚亮,给排水公司关卫华

  第七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发改委姚亮,工信局郭 颖,司法局包永前,自然资源局布仁、尚冲、梁永利,审计局吴 志勇,林草局杨静峰

  第八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格日勒朝克图,发改委姚亮,审计局吴志勇,林草局杨静峰,朝克乌拉苏木塞西亚拉图,白银库 伦牧场朝鲁,贝力克牧场高凤春

  第九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李乐其,自然资源局布仁,住建 局罗恩宝,政数局鲍忠洁,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白少军,市政发展服务中心赵旭, 自然资源调查规划中心艾涛,供电公司郝晓军

  第十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发改委姚亮,自然资源局布仁,林草局杨静峰,阿尔善宝力格镇额日登尼

  第十一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民委邹少华,农科局 诺敏,朝克乌拉苏木金昌, 巴彦宝拉格苏木王瑞

  第十二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卫健委张代全,财政局包桂芹,额尔敦街道办事处王帆、腾格尔

  第十三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格日勒朝克图,人社局苏乙拉达来,就业服务中心吴伟,贝力克牧场高凤春

  第十四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格日勒朝克图,财政局包桂芹,沃源奶牛场任殿玉

  第十五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喇利国,编办贾仍辉,教育局左占云,人社局苏乙拉达来

  第十六议题列席人员:政府办郑岿巍,组织部胡斯楞,民政局王京可,审计局吴志勇,开发区税务局马庆,人社局苏乙拉达来、樊晓丽,税务局韩乐,医保局姜铁军,宝力根苏木莫毅,朝克乌拉苏木金昌,巴彦宝拉格苏木王瑞,阿尔善宝力格镇额日登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