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锡林浩特市牧区医保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4日
关于牧区医保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增强经办服务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在上半年巴彦锡勒街道医保服务站试点推行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推进牧区医保服务站和医保服务代办点建设。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乡村振兴,医保护航”总体目标,按照“高频事项代帮办、跑路事项上门办、紧急事项电话办”工作思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构建市、苏木镇场(街道)、嘎查分场(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构建完善市、苏木镇场(街道)、嘎查分场(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努力解决牧区群众办事距离远、跑腿成本高、医保经办体验不强等堵点难点问题,实现就近办理医保业务,医保服务、医保环境更优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医疗保障基础。
三、建设内容
依托市卫健委下属各苏木镇场卫生院已接通的医保专线专网,分别在宝力根苏木卫生院、朝克乌拉苏木卫生院、巴彦宝力格卫生院、阿尔善宝力格镇中心卫生院、毛登卫生院、贝力克卫生院、巴彦霍热卫生院,建设宝力根苏木、朝克乌拉苏木、巴彦宝拉格苏木、阿尔善宝力格镇、毛登牧场、贝力克牧场、白银库伦牧场7个医保服务站。医保服务站办公场所外墙体或楼体悬挂“中国医疗保障”徽标,室内醒目位置统一配备背景墙、流程图。
在宝力根苏木党群服务中心、朝克乌拉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巴彦宝拉格苏木党群服务中心、阿尔善宝力格镇党群服务中心、毛登牧场党群服务中心、贝力克牧场党群服务中心、白银库伦牧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7个医保服务代办点。医保服务代办点在窗口醒目位置配备“医保服务”标识。
四、业务办理
(一)明确医保代办人员
根据《锡林浩特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锡市政办发〔2021〕27号)中“职责分工”,明确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医保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医保代办人员,统称“医保代办员”。
(二)苏木镇场代办人员、医保经办人员协同办理
一是高频事项代帮办。针对医保政策咨询、基本医保业务查询、出具《参保凭证》、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慢特病认定、医疗救助手工(零星)报销申报等六类、8项高频事项,由苏木镇场代办人员、医保经办人员全程代帮办。具体办理流程是,苏木镇场“医保代办员”及时收集汇总牧民群众办理需求,提交医保经办工作群,医保经办人员即接即办,“医保代办员”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办事群众。
二是跑路事项上门办。针对但不限于门(急)诊费用报销申报、生育医疗费报销申报、产前检查费申报等三类、5项需提交材料跑路办理事项,由苏木镇场代办人员汇总预约、医保经办人员上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是,苏木镇场“医保代办员”收集汇总牧民群众需提交材料跑路办理需求,与医保经办人员对接,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召集牧民群众带齐所需资料前往医保服务站现场办理。
三是紧急事项电话办。针对但不限于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异地退休安置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等四类、4项异地就医事项,如遇需紧急办理等情况,由苏木镇场代办人员与医保经办人员电话联系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是,苏木镇场“医保代办员”通过电话与医保经办人员联系,经办人员通过承诺办、容缺办等方式,为牧民群众先行办理,由“医保代办员”后期补正补齐所需办理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牧区医保服务站、医保服务代办点,落实医保服务全程代帮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解决好牧民群众医保急难愁盼问题,是围绕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全盟医保工作关于推进“全区‘十四五’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市医保局、各苏木镇场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能真正延伸到基层末梢,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协同配合。市医保局要牵头抓总,加强与苏木镇场沟通协调,加强对医保中心工作指导,为医保服务站、医保服务代办点制作配备统一的医保标识、经办流程,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运行管理稳定有序,各项经办服务落地落细。市卫健委要积极配合,统筹推动医疗医保“双医联动”,引导参保群众“大病去医院、小病在嘎查(分场)”,助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基本公共卫生优质服务水平。各苏木镇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加强与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各项工作对接;要加强“医保代办员”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好与牧民群众、与医保经办人员协调联系,确保“三办”各环节衔接紧密。市医保中心要在市医保局和盟医保中心的指导下,落细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设计背景墙、流程图,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建立健全医保服务站经办业务规范化流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规范培训,确保医保服务站、医保服务代办点规范运行。
(三)严格站点管理。医保服务站、医保服务代办点正式运行后,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积极配合市医保局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市医保中心业务指导,自觉服从苏木镇场、卫生院日常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流程及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工作对接。
一是苏木镇场医保代办人员。如有人员调整,要安排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告知医保中心。
宝力根苏木“医保代办员”: 苏日格15804796686
朝克乌拉苏木“医保代办员”: 乌云达来13654895553
巴彦宝拉格苏木“医保代办员”:娜仁图雅13614797838
阿尔善宝力格镇“医保代办员”:苏 德15148508163
毛登牧场“医保代办员”: 孙华良13614796521
贝力克牧场“医保代办员”: 王新刚18648098097
白银库伦牧场“医保代办员”: 巩军垒13947972524
二是医保中心经办负责人、联系人。如有人员调整,要安排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与苏木镇场沟通。
医保中心经办负责人:魏 强13904795550
医保中心经办联系人:伊力亚18647920470
附件:1.牧区医保服务站经办高频事项清单(试行)
2.牧区医保服务站经办跑路事项清单(试行)
3.牧区医保服务站经办紧急事项清单(试行)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